公司|为诈骗分子取钱,是什么下场?

一通涉及46万元的电话
8月13日10时许,珠海某公司财务小陈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恒泰公司财务人员,有一笔46万的业务资金急需转账至小陈所在的公司,但账号似乎有问题,对方需要添加小陈的QQ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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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心觉疑惑,好像没听过这笔钱,但为了避免疏漏,她还是添加了对方的QQ,把账号信息发过去核实。
反复核实后,对方仍说公司账号存在异常,但事情急,便称已将46万元转账至小陈公司林总的个人账户,让小陈找林总确认。
林总的奇怪指示
小陈准备动身找林总核对时,QQ上弹出一则好友申请,小陈一看,账号名称为林总的真实全名。她没怀疑,便通过了申请,想着正好问一下资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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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还没问出口,林总就先说话了,说自己的账户刚收到一笔46万的转账,是否为恒泰公司转款。小陈一看林总是了解情况的,便告知了他刚才的情况,林总称赞小陈执行力强。
然后,林总QQ通知小陈,说刚刚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其他合同,需转20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了账号。小陈立刻按要求转了账,林总确认后,要求小陈将尾款也一同打过去。
这引起了小陈的疑心,只签了合同就要连尾款一起打过去,不太对劲,她连忙赶到林总办公室确认。
“哪有这回事”,林总也被惊到了,原来QQ的“林总”竟然是“李鬼”,小陈被骗了。
当日11时许,小陈急忙来到拱北口岸分局拱北派出所报案。
警方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
接报后,拱北警方多部门联合展开调查,发现该笔资金经多级流转后,在长沙、漳州等地银行网点被取走。
8月15日,民警前往省外查明了嫌疑人身份及其住所。8月27日,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获4名嫌疑人简某(男,22岁)、简某(男,20岁)、翁某(男,23岁)、叶某(男,21岁)。
9月5日、6日,民警再次赶赴省外,抓获嫌疑人谢某(男,32岁)、张某(男,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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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抓获嫌疑人
目前,简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述了参与电信诈骗犯罪的事实。他们主要是在境外的诈骗分子行骗“成功”后,根据指令在各地银行网点取钱,随后通过非法渠道将诈骗所得钱财转出境外。
目前,6人已被拱北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冒充老板、冒充公检法等类型的电信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大致分两类人员。
一是境外诈骗分子。 身处境外的诈骗分子通过“唱双簧”的方式,使用话术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诱骗被害人将钱款转至嫌疑人指定账户。
二是境内取钱人员。这些人则多活动在国内,在境外诈骗分子“得手”后,通过银行网点取钱换账户流转或是第三方平台转账等方式,绞尽脑汁,逃避追查,将非法所得转向境外。
拱北警方本次抓获的6人便属于负责境内取钱的犯罪嫌疑人。
今日普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提醒大家,凡涉钱款交易,一定要核实、确认对方真实身份!
【来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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