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辰溪法院:交通事故不赔偿 强制执行得实现

交通事故|辰溪法院:交通事故不赔偿 强制执行得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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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一婷) “法官,是不是你们将我的银行卡账户冻结了,我的车贷还不上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曾某向辰溪法院执行局打来电话询问。
2017年6月10日,从客车上下来的杨某为了躲避驾驶小型面包车掉头倒车的曾某后退摔伤,而后杨某在住院78天后死亡,事后杨某丈夫李某及其子女与曾某在辰溪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签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调解协议书》,但曾某一直未履行该调解协议,因此李某及其子女诉至辰溪法院,该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曾某赔偿死者丈夫李某及其子女各项损失共计13.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曾某依然怠于履行,2020年5月8日,李某及其子女向辰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及上门联系曾某,要求其履行赔偿义务,并向其示明未按期还款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因缺乏对“老赖”概念的直观理解,未主动还款。为了解决申请执行人李某一家的困境,执行法官各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曾某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有存款,遂及时予以冻结。
7月3日,被执行人曾某将剩余的全部执行款打入法院指定账户,这起持续近3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辰溪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努力下依法迅速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来源:怀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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