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阿婆偷排骨被挂牌示众:本人同意不是超市滥用私刑的通行证

【 挂牌|阿婆偷排骨被挂牌示众:本人同意不是超市滥用私刑的通行证】日前,不少广东佛山顺德街坊的朋友圈里都流传着这样一张照片:一位阿婆脖子上被挂牌在超市门口示众。照片里,阿婆坐在超市门口,胸前挂着一块手写的纸牌,上面写着“小偷,第三次偷。”据超市负责人介绍,身上挂牌的这个行为是经过家人和老人家同意的,目的是为了警示其他的小偷,不要再来光顾这家店。而当时这名老人家坐了十分钟就离开了。
挂牌|阿婆偷排骨被挂牌示众:本人同意不是超市滥用私刑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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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因为贫穷,还是因为贪小便宜等原因,阿婆在超市里偷排骨终究是违法行为,尤其是阿婆先后三次偷同一家超市,广大网友不宜强行为阿婆偷排骨行为找借口,替其洗白。特别是多名老年人像这位偷排骨的阿婆一样不时在超市里偷东西,确实令人头疼,超市有惩治偷东西阿婆的想法在情理之中。
但是,超市罚偷排骨的阿婆挂牌示众,从法律角度说,超市的这种惩处方式仍然不妥,与法不符,有悖现代法治和现代文明精神。即便这种做法经过阿婆家人和阿婆本人同意,并不能成为超市动私刑和违法行为的通行证。
众所周知,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处理、处罚,任何单位各个人都不能对他人动私刑,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超市罚偷排骨阿婆挂牌示众,实质上是动私刑,是替代公安机关处罚偷排骨阿婆。
超市对偷排骨的阿婆采取挂牌示众的处罚,实际上是偷排骨阿婆人格尊严的一种侮辱,这跟阿婆偷排骨一样,都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由于侮辱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如果偷排骨阿婆及其家人同意超市罚阿婆挂牌示众,选择不追究超市的法律责任,超市并不会因为罚偷排骨阿婆挂牌示众而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这并不等于超市罚偷排骨阿婆挂牌示众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两者之间有着本质性区别。
事实上,不论是有效遏制偷窃行为,警示其他小偷,实现天下无贼,还是遏制以暴制暴的动私刑,关键是要靠法律发威,公安机关要负起责任,依法惩罚偷东西的小偷,不能和稀泥,更不能与小偷讨价还价。唯有让小偷为偷东西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让小偷吸取教训和警示其他小偷,受害人也才不需要选择动私刑。
在这起案件上,当地公安机关明显存在和稀泥的不当行为,才有了超市动私刑。据了解,超市有报警,民警对偷排骨阿婆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偷排骨阿婆家属不肯接受罚款,超市才出此下策,罚偷排骨阿婆挂牌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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