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京东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入职菜鸟,判赔12万余违约金

【京东|京东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入职菜鸟,判赔12万余违约金】京东|京东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入职菜鸟,判赔12万余违约金

于某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二审日前宣判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 于某需返还京东公司提供的竞业限制补偿金87276元 , 以及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122913.7元 。


天眼查APP显示 , 2015年4月于某入职京东 , 任物流开放业务部相关负责人 , 双方签订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劳动合同 。 2017年5月17日 , 于某因个人原因辞职 , 并在关于要求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义务的通知上签字 , 要求于某从离职生效之日起算12个月内不得进入与京东从事、经营或投资相同或类似业务 , 具有竞争关系或冲突的任何企业、组织或其他经济实体及其下属或关联公司 。
于某自称随后入职上海某某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 从事化妆品、洗护用品的快销顾问咨询工作 。 但京东发现其入职阿里巴巴旗下菜鸟网络 , 遂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为由提起仲裁 。 2019年8月30日 , 京开劳人仲委作出京开劳人仲字[2019
第599号裁决书 , 裁决于某向京东贸易公司返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872760元 , 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87276元 。
于某不服仲裁结果提起诉讼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于某违反京东竞业限制义务 , 一审判处于某返还京东竞业限制补偿金87276元 , 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违约金122913.7元 。
于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 。 2020年8月28日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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