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迅雷与女高管相互起诉索赔1000万,终审全部败诉

搜于特|迅雷与女高管相互起诉索赔1000万,终审全部败诉

於某和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日前宣判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

天眼查APP显示 , 於某曾任迅雷集团高级副总裁、迅雷法务部负责人、政府关系负责人 , 还曾兼管迅雷集团行政 , 2017年11月底 , 迅雷对外发布公告称於某在任职期间存在多项不当行为 , 涉嫌利益输送 , 包括迅雷集团与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协议并未经过公司正常审批流程 , 协议中也存在多处显失公平和有损公司利益的条款 。 於某认为迅雷公司此举侵权 , 诉至法院要求删除声明 , 索赔1000万元 。

迅雷后发现於某曾在雪球网账号转发《迅雷内讧的重点不在於某身上 , 其金融业务成了索命馅饼》的文章 。 该文包含“迅雷身上有种热别的悲剧色彩”“这么多年只要一看到他上新闻头条 , 你几乎可以直接断定:这公司又有负面了”等 。 於某在转发的同时还发表了大段言论 , 包含“大戏落幕 , 你们散了 , 那些谣言却会影响我一生”“网络谣言可以杀人”等内容 。
迅雷公司认为於某转发评论上述文章属于《谅解协议》禁止发表的公开言论 , 构成根本违约 , 为此反诉於某 , 要求删除对公司发表的公开言论 ,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万元 , 并赔礼道歉 。
一审法院认为 , 迅雷对涉案文章的删除行为符合谅解协议的约定 , 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 於某在雪球网转发的言论 , 仅是反诉迅雷对区块链等内容的客观评价 , 不构成反诉违约 。 一审驳回於某和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保全费等共计86800元由原告於菲负担 , 反诉受理费40900元由迅雷公司负担 。
【搜于特|迅雷与女高管相互起诉索赔1000万,终审全部败诉】於某和迅雷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2020年6月30日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决 ,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於某和迅雷公司各自负担81800元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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