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人寿获准发行60亿资本补充债 称“公司已走出资本高消耗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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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 , 天茂集团发布公告称 , 其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0〕第89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同意国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 。 这意味着国华人寿可以着手启动银行间发债程序 。
此前 , 银保监会也批复同意国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
本次公告显示 , 此次资本补充债发行的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6日 。 国华人寿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
截至2020年6月底 , 国华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51.1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8.34% , 均高于监管要求 。
国华人寿表示 , 通过近几年业务结构的持续调整 , 目前公司已走出了资本高消耗的阶段 。 待本次资本补充债券成功发行后 , 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 更加夯实公司资本金基础 ,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 为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提供资本保障 。
今年以来 , 已有18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增资或发债 , 合计超过580亿元 , 超过去年全年 , 其中不乏“首次”、“规模最大”等资本补充债券的身影 。
根据《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 , 申请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保险公司必须满足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连续经营超过3年、上年末和最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要求 。
此外 , 保险公司持有其他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债券和次级债券的余额 , 不得超过该公司净资产的20% , 而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及次级债券之和 , 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认为 , 资本补充债可在央行的监督管理下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 。 这种方式流动性更高 , 投资者容量更广 , 保险公司多了更多银行等重要的融资对象 , 更有利于筹资 。
(作者:李致鸿编辑: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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