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被贷款,谁应该善后?

_本文原始标题:莫名被贷款 , 谁应该善后?
2007年11月 , 河南的李女士因一场纠纷入狱 , 刑期10年 , 2017年11月份 , 刑满释放的她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全新生活的起点 , 而是另一场纠纷 。
她被农业银行郑州二七支行起诉了 , 原因是2009年7月 , 有一张以她的身份办的农业银行信用卡 , 逾期未还 , 法院判决她需还贷款两万多元 。 这个消息把她搞懵了 , 因为当时她正在服刑 , 怎么可能到银行办信用卡?
这分明就是有人冒用了她的身份办的卡 , 贷了款 , 她只是个受害人 , 相信只要银行明白事理就能很容易解决这个问题 。
然而 , 银行的确是通情达理的理解了李女士的处境 , 把她被冻结的账户解冻了 , 欠的两万多也不用她还了 , 个人征信也恢复了 , 但因此而留下的案底银行则表示他们没有权利去销 , 要李女士向法院抗诉 , 银行来配合 。
莫名被贷款,谁应该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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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相当于人的清白 , 但明明不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问题却要自己来解决 , 落谁头上都会觉得很窝火 。
既然是银行把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 那么在发现告错了不还应该是由银行来消除所有的影响吗?何以让李女士自己找法院处理?
我相信这绝不是什么规定问题 , 而是目前国企中普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足的问题 。 虽然几十年来 , 服务态度已经有很大转变 , 但是国企骨子里的傲慢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 内部的官僚 , 外部的高傲 , 将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阻力 。
我有这样的感触也是有缘故的 。 今年在移动公司办了张手机卡 , 但这张所谓的新号码却是有前主人的 。
虽然移动公司已经注销这位前主人与号码的关联 , 但是我却陆续接到了七八家银行的催款短信 。 这位前主人是个专业老赖 , 在这些银行都办了信用卡 , 借款消费便不肯还钱了 。 且不管这些银行为何会争相给他办信用卡 , 只说我先得要向这些银行声明一下 , 这个手机号已经更换主人的事实 , 请他们以后不要再发送催债短信了 。
我先联系的是著名的工商银行 , 客服很热情 , 说这很简单 , 只需我带上身份证和手机到最近的营业厅就可以申请取消了 。 那感觉是非常的自然 , 听完她的建议 , 我说:请注意一下 , 我不是你的客户 , 你的客户是这个号码的上一个主人 , 你又凭什么要我到你们的营业厅去办理?我只是买了一张手机卡 , 并没有跟你们银行扯上关系!客服明显愣了一会 , 说会有专人跟我沟通解决 。
后续我又挨个给所有关联的银行打了电话 , 甚至于投诉到银保监会 , 期间过程可以另外成文 , 这里就不多讲了 。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 , 对于银行来说 , 他们认为让一个与他们并无相干的人到营业厅去申请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 但这实际上就是官僚主义的惯性思维 。 让李女士到法院抗诉也是同样的思维 , 难道银行就不觉得自己的规定有问题?自己惹出来的事凭什么让别人善后 , 还觉得是如此的顺理成章?
【莫名被贷款,谁应该善后?】都是惯出来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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