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成效

【2020年第181期】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体现“检察担当”,市检察院结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发出了1号检察建议。9月4日上午,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向市检察院书面回复了关于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并从三个方面落实了12条整改措施。
检察|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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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市检察院在办理中国农业银行永兴农行不服对贺某涉嫌诈骗一案不起诉申诉案时,发现永兴农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及相关人员严重失职等问题,为督促银行防微杜渐,举一反三,进一步“放好贷”“堵好漏”“管好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市检察院向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发出了1号检察建议。
中国农业银行郴州分行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改,通过抓制度建设,确保“依规管贷”,抓问题治理,确保“从严治贷”,抓队伍管理,确保“合规办贷”。及时、有效化解不良资产,着力完善风险治理架构。
近年以来,该行处理责任人1023人次,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0人次,包括开除1人次、留用察看2人次、撤职3人次、降级3人次、记大过2人次、记过3人次、警告16人次,经济处理928人次。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审核:许志华
文字:欧阳丽
编辑:周亚莉
【来源:郴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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