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江西高院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张玉环案事件回顾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9月4日通报 , 该院依法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 。
通报称 , 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 , 于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请国家赔偿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 , 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 , 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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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 图源:央视新闻
据澎湃新闻报道 , 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 , 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万元 。
此外 , 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高院在媒体和门户网站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 , 恢复名誉 , 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
为何申请国赔2234余万元
据张玉环代理律师罗金寿向采访人员介绍 , 目前 , 法院已经接受了相关材料 , 将会在未来几天给予反馈立案的通知 。至于提交材料之后的关键性进展 , 罗金寿表示:“后续还要根据法院的具体通知再往下进行 。”
对于赔偿金额2234余万元 , 代理律师罗金寿介绍 , 数额分为五个部分:索赔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索赔健康权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近27年来伸冤合理费用支出(家属申诉控告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住宿费、资料费、误工费等)100万元 , 各项共计人民币22343129元 。赔偿金额主要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 , 同时考虑到张玉环及张玉环家人近27年的伸冤具体情况进行划分 。
罗金寿律师介绍 , 索赔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这四个部分是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计算 。
第五部分伸冤费用100万则是根据张玉环及家属伸冤近27年的具体情况进行估算:“由于时间线拉得很长 , 很多费用也没有具体精确的记录 , 我们按照一共27年 , 每年3万元左右进行大体估算 , 最终得出伸冤费用100万元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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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赔偿金额 , 张玉环本人和律师达成了共识 , 他认为2234万余元的索赔费用合理 , 并把相关事宜全权交由律师罗金寿等人进行代理 。
事件回顾
1993年10月24日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 , 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 。次日 , 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 。几天后 , 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 。
2001年11月28日 , 经过长达8年的司法程序后 , 张玉环终审被判死缓。
2018年6月20日 , 江西高院已对张玉环案立案复查 , 并已通知律师阅卷。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 , 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宣告张玉环无罪。律师表示 , 将帮助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 。
9月2日 ,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 申请赔偿金额22,343,129元 。
9月4日 , 江西高院予以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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