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重磅!正当防卫新规来了! 不能“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 三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松绑”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
要切实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姜启波表示 , 针对当前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适用“畏手畏脚”的现状 , 为正当防卫适当“松绑”、鼓励见义勇为、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是完全必要的 , 但也必须注意和强调 , “松绑”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 , 要切实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把防卫过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 甚至把不具有防卫因素的故意犯罪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 , 便是纵容逞凶斗狠 , 甚至滥用防卫权 , 导致社会不安宁 。
基于此 , 《指导意见》在强调维护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基础上 , 也从另一个方面强调要防止权利滥用 。 除了在“总体要求”方面强调要“准确把握界限 , 防止不当认定”“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 , 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以外 , 在诸多具体规则的设定方面 , 也注重体现上述精神 。
《指导意见》第七条强调:“明知侵害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 , 应当尽量使用其他方式避免或者制止侵害”;
《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 , 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 , 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 , 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不法侵害系因行为人的重大过错引发 , 行为人在可以使用其他手段避免侵害的情况下 , 仍故意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还击的 , 不应认定为防卫” , 等等 。
防卫|重磅!正当防卫新规来了! 不能“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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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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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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