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银保监分局批复伊川齐鲁村镇银行两家支行开业

洛阳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彭婆支行开业的批复
洛银保监复〔2020〕178号
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关于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彭婆支行开业的请示》(伊川齐鲁村银字〔2020〕39号)收悉 。 依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文件规定 , 经审核 ,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彭婆支行开业 。 营业地址为:河南省伊川县彭婆镇李寨村税局对面 。 业务范围核准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
二、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 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
三、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彭婆支行应自领取金融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 未能按期开业的 , 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 , 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 , 本批复自动失效 , 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 , 收回金融许可证 , 并予以公告 。
洛银保监复〔2020〕179号
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关于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华美支行开业的请示》(伊川齐鲁村银字〔2020〕37号)收悉 。 依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文件规定 , 经审核 ,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华美支行开业 。 营业地址为:河南省伊川县华美建材城A区22号楼112、115、117、119号 。 业务范围核准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
二、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 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
三、伊川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华美支行应自领取金融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 未能按期开业的 , 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 。 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 , 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 。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 , 本批复自动失效 , 我分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 , 收回金融许可证 , 并予以公告 。
【洛阳银保监分局批复伊川齐鲁村镇银行两家支行开业】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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