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踹性骚扰老汉,恰恰给警察省事了

有人说 , 给飞踹性骚扰老汉的‘见义勇为男子’一点掌声 。 我的回复是:对不起 , 我没那么下贱 。 性骚扰老汉开溜 , 属于逃避法律责任 , 司法职责上 , 对于逃避法律责任 , 拒捕 , 逃脱等行为 , 都由执法人员进行抓捕 。 我一边辛苦工作 , 一边纳税 , 一边还替用了纳税养活的职业警察干活?我没那么下贱 。 我也没那么低的智商 。 这个社会啊 ,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权利边界 。 法盲好好去读读法律 。 性骚扰老汉不是进行性骚扰中被踹飞的 。 性骚扰已经停止 , 老汉是在报警后 , 跟着警察与受害者看监控中 , 借机开溜的 。 这个老汉的行为 , 是两个性质 。 一个性质是‘违法犯罪已经终止’ , 另一个性质是‘企图从警察手中逃脱’ 。 这都是警察的义务 。 警察就是这碗饭的警察就是抓小偷 , 抓逃犯 , 抓犯罪分子的 。 警察不干 , 鼓励‘人民群众义务干’ , 那是占了人民群众的便宜 。 在犯罪行为早已终止的情况下 , 在自己不具备执法拘捕他人的资格 , 没有执法权 , 却采取可以直接危害对方生命的程度的暴力袭击 , 去飞踹性犯罪嫌疑人 , 那叫越界越权 。 既不是自卫 , 也不是执法 , 是多管闲事 , 是暴力伤害 。 所以这件事 , 老汉是有法律权利的 。 老汉要起诉飞踹者 , 进行索赔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