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立法制止餐饮浪费正当其时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接受采访称 ,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正在就“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 积极开展专项立法研究 , 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据8月27日《人民日报》)
立法是一项十分严肃、科学 , 需要深入研究论证 , 有着极大社会影响力的工作 。而浪费食物、剩饭剩菜 , 目前为止在大多数人心目中 , 仍属于生活习惯、道德约束的范畴 。就“制止浪费”立法 , 当然会引发大家的高度关注 。因为 , 如果再有意无意地大手大脚 , 造成浪费 , 可能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是 , 正因为“厉行节约 , 杜绝浪费”影响重大 , 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 立法规范才显得尤为必要 , 而且此时也正当其时 。
将杜绝餐饮浪费行为上升到法律高度 , 首先当然是为了更有力地保障粮食安全 。民以食为天 ,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 我国粮食产量连年丰收 , 近4年都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 , 但也须知 , 成由勤俭败由奢 , 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坐吃山空瞎折腾 , 粮食安全的弦一刻也不能松懈 。再说 , 勤俭节约本身就是美德 , 再怎么倡导与传承都不为过 。而现实中 , 受到虚荣炫耀、大事铺张等不良风气的影响 , 反倒是浪费现象大行其道 , 几次三番呼吁动员 , 最终都会死灰复燃 , 成为难以根治的社会痼疾 。既然是痼疾 , 那么就得用猛药 , 而法律就是这一剂治本的药方 。
当然 , 有人会担心 , 浪费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 , 立法规制会不会造成过度干涉 , 产生“一刀切”的状况 。事实上 , 在世界一些国家 , 早就有了杜绝浪费的立法体例 , 禁止过度点餐 , 造成浪费处以罚款;严禁超市扔掉或销毁未售出的食物 , 剩余食物捐赠给慈善机构或食物银行等等 。只要保障程序正义 , 依法执法 , 就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而且 , 唯有完善了法律法规 , 确定了各方权责 , 才能更好地把握尺度 , 形成规范 , 从各个环节去有针对性地约束餐饮浪费 。
立法最显著的好处 , 就是让制止浪费的监督力度更强 , 执行力度更大 。不可否认的是 , 我们眼睛能看到的浪费 , 只是冰山一角 , 很多浪费在权力金钱的遮掩之下 , 肆无忌惮;有些浪费存在于庞大的运转体系之中 , 积少成多;有些浪费隐藏于长久以来的生活习惯里 , 不知不觉 。单靠民众自我觉悟和管理、靠社会道德去呼吁和约束 , 总会有力有不逮之感 。而法律显然具有更强大的震慑力 , 更深入的影响力 , 更实在的强制性 , 最重要的是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形成立法规范之后 , 杜绝浪费便不仅仅是食客个人之责 , 公务用餐、单位食堂、餐饮企业经营、行政监管……都会有相应的要求和追责措施 , 让“节约光荣 , 浪费可耻”从口号变成原则 , 让杜绝浪费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法可依 , 有法必行 。
其实 , 我国的《宪法》早有“国家厉行节约 , 反对浪费 。”的明确规定 , 而《农业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中 , 也体现了节约资源 , 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精神 , 各种行政、地方性法规 , 政策文件中 , 更有大量整治奢侈浪费之风 , 改变餐饮陋习的细则 。也就是说 , 杜绝食物浪费、树立节约新风并非无法可依 , 只是现有法律法规较为分散 , 不够系统 , 缺乏针对性 , 未能推动全社会去形成共有的行为准则 。专项立法的意义 , 也正在于此 , 通过梳理现行法律规定 , 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 , 让相关的法律机制更健全 , 更务实 , 更好操作 。
【|评论|立法制止餐饮浪费正当其时】审度时宜 , 虑定而定 , 天下无不可为之事 。遏制浪费 , 厉行节约 , 立法规范有利于将教育引导与躬行实践相结合 , 形成立竿见影的效果 , 更有长效管理的决心 , 可谓正当其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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