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北京人社: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北京人|北京人社: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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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8月26日消息 ,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 ,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 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 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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