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凤凰:住房无路可出行,执行和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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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查看现场、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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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现场测量、划分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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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封堵的出行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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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通行后的道路)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一起相邻通行纠纷案件,经过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矛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申请执行人杨某甲与被执行人杨某乙、杨某丙为邻里关系。长期在外务工的杨某甲因新建房屋与邻居杨某乙、杨某丙发生矛盾,故杨某乙、杨某丙在杨某甲所修建的道路上封砌围墙、堆放杂物,导致杨某甲无法通行,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吵闹,经村委、乡政府多次协调,双方仍互不退让,导致矛盾迟迟未能解决,最终杨某甲把杨某乙、杨某丙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
杨某甲胜诉后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凤凰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到实地查看现场,被执行人杨某丙情绪较为激动,不愿让申请执行人从其修建的道路通行,甚至以死相逼。因双方矛盾较为尖锐,为了减少双方的冲突,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邻里和睦,执行干警遂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待矛盾稍微和缓后,再组织双方一起进行和解,经执行干警多次劝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都有所松动。
2020年8月12日,在凤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带领下,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测量、划分双方道路的界线。此时,被执行人仍然不肯放弃原有主张,且情绪非常激动,执行干警与其耐心交流,为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得被执行人态度缓和,对抗情绪软化,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保证在2020年8月17日前拆除原封砌的围墙,让出道路,并在自己道路一侧封砌水泥砖墙,被执行人封砌完毕后,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后,被执行人来法院领取补助金16000元。
8月14日,申请执行人通过微信确认道路恢复通行,8月17日被执行人到凤凰法院领取补助金160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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