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关于李思侠举报污染的前后( 二 )


2020年6月9日 , 李思侠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经过4天审理 , 二审宣布休庭 。 7月28日 ,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 证据不足 , 切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 。 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 , 发回重审 。
那么问题来了 , 我们退了这么多步 , 把当事人的话当放屁的石泉县公安局和检察院是不是因为未查清事实 , 便造成了冤狱 , 去调查石料厂这么难吗?李思侠等老百姓维权被污蔑要坐牢 , 执法机关犯错了是不是也应该有相应的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不是一句空话 。 而让公民说话 , 同样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 。
寻衅滋事罪|关于李思侠举报污染的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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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 , 从党中央到地方 , 无不重视环境污染 , 石泉县难道是个例外吗?
公安局以特别模糊的原因逮捕了李思侠等人 , 检察院又以特别模糊的原因判刑了李思侠等人 , 到底是懒政 , 渎职 , 还是违法 , 乱纪 , 又或者是受贿 , 腐败?
环境被污染了 , 我们还可以通过各种措施去改善 , 人心若是被污染了 , 我们该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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