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陕西遭父亲抱摔幼童死亡,视频是谁拍的?律师解读拍摄者是否构成犯罪

8月20日,陕西宝鸡一则男子两次抱摔幼童的视频在网上疯狂传播。下午,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该男子系幼童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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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不幸的是,昨晚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说法: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赵良善认为,遇到这种事情,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同时应及时制止,尽最大努力保证孩子安全。考虑到体格差异,拍摄者的意图或许是取证,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视频拍摄者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情况来定。
网友怒评:谁拍的视频?为何不阻止!此事在网上传播后,网友义愤填膺。不少人认为,为人之父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实在是有悖人性,就算是警情通报的“酒后”,也不能成为男子的挡箭牌。
也有网友认为,拍视频的人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男子对孩子下死手,不管是谁在旁边,都应该全力去阻止,“这个时候拍视频真不知道是咋想的”。对于网传孩子妈妈为拍摄者的说法,采访人员没有得到证实。此外,该视频是如何流传开的,警方没有说明。

延伸阅读:北京晚报评论:家长虐童,知情人要报警事实上,家庭虐童案并不罕见。每一起虐童事件激起公愤后,舆论谴责、法律严惩,看似有效,但毕竟起效于事后,且执行起来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应该事前预防、及时发现并进行干预。虐童行为发生在家庭内部时,少数知情者往往或“不想多事”,或碍于面子不便干预。这名4岁女童被虐待并不是无人知晓,甚至被送入医院也不是第一次。虐待孩子并非家务事。知情者不报,社区不介入,一定程度上变相助长了狠心父母们行凶。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中,包括学校、医疗机构、社区组织、社会福利救助在内的社会各方面,都被赋予了相应义务和责任。邻居、老师、医生等等,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份责任与义务,为保护儿童权益挺身而出。当个人力量无法阻止家庭虐童时,社区也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关注重点家庭、接受邻居举报、及时调解劝阻,关键时刻报警并寻求法律支持。社区的保护机制能联合起所有正义邻居的力量,不仅能够更有效地帮助受益儿童,且更能在社区内形成保护儿童的舆论环境,对家庭虐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名言,需要更多人以文明的名义,更多机构以法律的名义,将其付诸实现。让孩子们及时免于荼毒,让行凶犯法者及时得到惩处,必须形成无死角的社会保护、救助机制,让更多孩子,享受到法律给予的保护、全社会给予的温暖。
标题:【热点|陕西遭父亲抱摔幼童死亡,视频是谁拍的?律师解读拍摄者是否构成犯罪】
_原始标题:陕西幼童遭父亲抱摔死亡,律师:拍视频者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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