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丨北京门头沟法院:进山出游拒绝“任性”

壹现场丨北京门头沟法院:进山出游拒绝“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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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门头沟区是首都著名的天然生态屏障 , 青山绿水 , 百里画廊 , 吸引着市民暑期出游 。 但是 , 从该院王平村法庭近五年的受理案件情况看 , 每年都有游客因攀爬野山、危险垂钓、随意采摘等“任性”行为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 , 甚至演化成诉讼案件 。 近日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联合王平镇人民政府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 , 召开涉暑期山区出游安全事故典型案例通报会 , 通报辖区内因“任性”出游引发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 , 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 并提出暑期山区安全出游的相关建议 , 即任性的结果就是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
从王平村法庭所受理的案件情况看 , 暑期山区出游所引发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主要为:出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涉水溺亡案件、户外活动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以及出游过程中发生的斗殴案件 。 从通报的案例看 , 一些游客因“任性”行车、“任性”游玩、“任性”采摘 , 最终酿成安全事故 , 换来了惨痛的教训 。 “任性”出行出游的背后反映了一些人员安全出行规范意识差、出游法治观念淡薄 。
门头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锋建议:“暑期出游山区 , 应当充分重视安全问题 ,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 增强出游法治观念 , 杜绝‘任性’出游 。 ”就暑期安全出游 , 黄锋做了三个方面的安全提示:树立安全意识 , 将出游安全放在首位;增强法治意识 , 作文明守法的游客;提高风险意识 , 掌握相关风险防控常识 。
王平镇政府负责人冯涛在新闻通报会上致辞 , 就游客安全出行出游问题发布《致出游朋友们的一封告知书》 , 明确属地政府“会采取各类措施为市民朋友营造安全、舒适、便利的出游环境” , 同时对游客安全出行出游做了安全提示和建议 。
2017年8月 , 贾某与人结伴到门头沟永定河下渔网捕鱼 , 渔网被冲走后 , 贾某对朋友称下水游泳顺便捞回渔网 , 该过程中贾某溺水身亡 。 事发后 , 贾某的父母将水务局、河湖管理处等单位告上法院 , 要求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
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 , 河道管理部门在事发河道处设有多处安全警示标牌 , 如“禁止水上行为” , “不要下河戏水、游泳”;经审理认定 , 相关管理部门已尽到了安全提示及告知义务 , 履行了安全保障职责 , 对贾某的溺亡不存在过错 , 最终判决被告不承担赔偿责任 。
【壹现场丨北京门头沟法院:进山出游拒绝“任性”】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李强
[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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