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换货起争执,浙江年轻爸爸被店员拍下发抖音配文“人渣”,法院判“原地”道歉( 二 )


达成协议后,被告华某随即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对道歉信进行公布,并当庭兑现赔偿款15000元 。
钱江晚报|换货起争执,浙江年轻爸爸被店员拍下发抖音配文“人渣”,法院判“原地”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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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道歉”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
第十条,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
因此,公民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同样受到法律的关注和保护 。 行为人使用抖音在网络上损害他人名誉,应当承担在网络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要求其在抖音上赔礼道歉,合理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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