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换货起争执,浙江年轻爸爸被店员拍下发抖音配文“人渣”,法院判“原地”道歉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采访人员 肖菁 通讯员 松阳法 路桥法 高媛萱
有人在母婴店买了瓶婴儿洗发水,后来去换货,跟店员争了两句 。
这是一件芝麻绿豆的小事 。 但是店员偷偷拍下两人争执视频,然后放上了抖音 。
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前两天审理了一起因抖音上骂人而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

【钱江晚报|换货起争执,浙江年轻爸爸被店员拍下发抖音配文“人渣”,法院判“原地”道歉】1】跟店员吵了两句
被发上抖音骂“人渣”
张先生是个年轻爸爸,前段时间在路桥区一家母婴店购买了一瓶儿童洗发露,后来要换货,与商家发生了争执 。 争吵中,店员小王用手机录下了张先生交涉的视频 。 双方最终经过协商,该店同意换货 。
事情到这里原本就算翻篇了 。
可谁也没想到,当晚,小王一气之下将这段手机录像发布在自己个人抖音账户上,并配上了一段文字说明,骂张先生“人渣”“奇葩” 。

【钱江晚报|换货起争执,浙江年轻爸爸被店员拍下发抖音配文“人渣”,法院判“原地”道歉】
路桥地方不大,数小时后,张先生就收到了朋友转发的这条抖音视频,看着自己被骂“人渣”“奇葩”,还有些网友在下面恶意评论跟着骂 。
据悉,这段视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点赞量达1240个,评论222条,转发量20次 。
张先生将小王告上法庭 。
路桥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小王未经张先生同意,在抖音上发布其说话的视频,并添加“人渣”等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的文字,对张先生的人格、品德做出了倾向性的评价 。 视频发布后,部分网友浏览并进行了评论,使得张先生的社会评价有所下降 。 因此,小王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综合考虑本案的侵权情节、行为后果等因素,最终,法院判令小王在抖音平台发布致歉声明,向张先生赔礼道歉 。
2】路上拍张母女配药图
也能编出催泪故事骗流量
最近,松阳县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为了博取关注,在抖音上捏造事实,散布不实信息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做法更奇葩 。

2020年5月,刘某带着自己4岁的双胞胎女儿在医院为家人领取中药 。
母女三人的背影被另一个华某偷偷拍下, 视频是刘某手提中药并牵着两个孩子离开医院的一段视频 。
没想到,华某将该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并配上文字“哥嫂因车祸去世留下年幼的侄子,姑姑想收养孩子,丈夫不同意,姑姑选择离婚也要把孩子带大,划到的给伟大的姑姑点赞” 。
谁能料想这么个催泪的故事原来都是虚构的 。

刘某在第二天中午获知此事,要求华某删除视频 。 然而,华某不顾刘某的抗议,仍然继续放任该视频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获取点赞数 。
随后,刘某报警 。
在接到公安机关的预传唤时,华某才将该视频删除 。 截至删除之时,该视频已获点赞数67.9万个,留言条数达2.2万条,被转发291条 。
刘某认为华某捏造事实,给自己一家造成了严重困扰,遂向松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某出具道歉信并在抖音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 华某认为其已经把视频删除,不愿道歉也不愿赔偿 。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华某发布不实言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刘某及两个未成年女儿的名誉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华某将道歉信在抖音上公布三天,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 。
推荐阅读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天呐!有人交了410万保证金拍下杭州3500万的别墅后,竟然悔拍了
- 柳州晚报|上学路上,柳州一男孩被50斤大狗狂追摔伤!狗主人赔偿后又被罚
- 辽沈晚报微信公众号|轿车引擎盖上顶着个人!高速公路大雨中狂飙五六公里……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浙江街头揪心一幕!电瓶车上3岁男孩一个动作,他和妈妈瞬间飞出……
- 扬子晚报网|稻田里躺着一具“女尸” 走进仔细一看胸口还略有起伏
- 扬子晚报网|两车同属违停处理却相异,市民投诉交警要“说法”
- 扬子晚报|“天才少女”10岁考大专 ,其父:她说父母带上了错路
- 钱江晚报|浙江一班级连换5位班主任、3位数学老师!家长崩溃:又有老师怀孕生娃?
-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今日白露,周末就要“凉凉”,但之前“秋老虎”还要小耍一下威风
- 新民晚报|第一部住房租赁条例今起征求意见 “高进低出”“长收短付”乱象将被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