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地下车位买到手,购买合同却没有!二十多万车位款要打水漂了吗?

_本文原题是地下车位买到手 , 购买合同却没有!二十多万车位款要打水漂了吗?
全文共1633字 , 阅读大约需要 4分。
曲媛媛住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傲城国际小区 , 为了来回停车方便一些 , 2013年她在小区地下买了一个停车位 。

哈尔滨市民 曲媛媛
当时我人在外地 , 我委托我朋友来买这个车位 , 当时我朋友直接跟物业经理去的农行转的这个账以后 , 他当时就拿了一个空白的条子 , 给我们写了一个收到条 , 说今天收到 , 谁谁谁27.5万元的车位款 , 他说几天以后你到我们物业公司去取合同 。
因为曲媛媛常年都在外地工作 , 没有时间回来 , 取合同的事情就一直被搁置了 。 在此期间 , 她都正常在交车位管理费 。 2017年 , 曲媛媛想把房子卖了 , 并把车位一并出售 , 但是当去物业取合同的时候 , 事情却发生了变化 。
哈尔滨市民 曲媛媛
到物业取合同的时候 , 他说我没有合同 , 说我当时跟物业经理是个人交易 , 不属于公司交易 。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 当时的经办人物业经理刘权已经离职 , 如果曲媛媛想办理车位的相关手续 , 就要找到当时的经办人物业经理刘权 。
哈尔滨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傲城物业管理中心前物业经理 刘权
在公司买的 , 不是在我这儿买的 , 我是代表公司的 , 我不是个人行为 。
采访人员
他买完车位 , 为什么没有出手续?
哈尔滨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傲城物业管理中心前物业经理 刘权
那我记不住了 , 你现在让我回忆七年前的事 , 我能记住了吗 , 我记不住啊 , 我离开公司四五年了 , 我哪知道他咋回事啊 。
前物业经理刘权表示 , 自己当时收到的车位款都已经一起上交给公司 , 自己离职后发生的事情也应该由公司来处理 。
哈尔滨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石磊
钱交公司了 , 让他拿交公司交钱的证明 , 我这儿也有他没交完钱和他自己咋处理的意见 , 但是意见涉密 。 这个事 , 你现在钱交给刘权手里了 , 我公司没收到 , 这完全是他个人行为 。
对于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出的解释 , 曲媛媛表示不赞同 。 如果说当时车位的交易跟物业公司没有关系 , 那为什么物业公司这七年来又一直都在收她的车位管理费?
哈尔滨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石磊
我收管理费了 , 我对你进行管理服务 , 咱俩应该是扯平的事情 , 但是车位怎么到你手里的 , 你把钱交给谁 , 这件事经办就是刘权 。 而且他本身就应该给你办手续 , 那他没给你办你还应该找他啊 , 得让他本人到公司说明情况 , 为什么没给办 。
采访人员
但是我们有这个收据啊 , 收据上写着你们傲城国际物业 。
哈尔滨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石磊
只要是单位 , 它就得有公章 。
在现场采访人员看见 , 曲媛媛手里的收据 , 确实没有万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 。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 , 钱却不知道去了哪儿 , 弄得曲媛媛是一头雾水 , 难道这二十几万就要白白的打水漂了吗?
黑龙江孟凡旭律师事务所 律师 赵楠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判断 , 这个收据显然是合同行为签发收据的工作人员 , 这个经理有没有权利代表物业公司 , 如果他有权 , 那么显然这种收据行为对物业公司就是有效的 , 公司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 工作人员如果先前被授权负责销售车位 , 后续被取消了授权 , 那么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 , 此时我们认为 , 这个合同行为也是对公司有效的 , 也就是说公司需要承担 , 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
现在 , 曲媛媛已经决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在购买任何商品的时候 , 一定要和商家签订好购买协议 , 交的钱也要写得清楚明白 , 看好了再付钱 , 以免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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