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恶父将儿子打致吐血,岂能学校约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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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东方快评丨恶父将儿子打致吐血,岂能学校约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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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有微博网友发布图片和视频称 , 江苏省镇江市一中学生被父亲打致“吐血” , 该父亲在班级群里称揍孩子揍到胳膊酸巴掌疼 , 还称“今天让他把手机吃下去” 。 8月14日 , 镇江市教育局一位负责舆情的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 , 他们已经注意到该事件 , 并向涉事学校镇江中学了解情况 。 同日 , 镇江中学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 , 学校将约谈当事孩子父亲并进行引导 , 同时做好孩子的心理辅导工作 。 (8月14日澎湃新闻)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 然而 , 从报道中看 , 这个丧失人性的父亲 , 不仅将儿子打致吐血 , 扬言让儿子“吃手机” , 并在班级群里炫耀 , 虐待、殴打未成人的手段 , 比恶虎还要狠毒 , 令人发指 。 当家庭暴力挣脱亲情的束缚 , 当家长开始蔑视未成年的人格和权利 , 当社会道德约束乏力时 , 唯一可依靠的 , 就是健全的监护体系——法律与社会监督和救助 。 可见 , 针对这起家暴事件 , 不能学校约谈了事 , 公安等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 , 严惩这个实施家暴的恶毒父亲、并对受害男孩进行有效救助 。
然而 , 必须正视的是 , 类似的家暴案件 , 近年来不时有曝光 。 2018年3月 , 广西一女孩被父亲将双脚捆绑在摩托车尾部 , 头部朝下倒挂拖行 , 施暴者被法院以虐待罪判刑;同年7月 , 海南省万宁市一名女童疑遭父亲殴打致死 , 施暴者已经被警方抓获;前不久 , 深圳一对父母 , 多次对女儿掌掴、摔打、脚踢、扯头发 , 甚至用扫帚、塑料椅殴打 。 惨烈的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们——未必每个人都可以享有为人父母的权利 。
不可否认 , 父母家暴行为 , 已经触犯了法律 。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 反家暴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和法律责任 , 并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 , 给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提供了法律保护 。 特别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 , 也增加了对看护人虐童的处罚规定 , 新增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主体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父母、学校等 , “情节恶劣的 , 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然而 , 法律规制之下 , 家暴行为仍有禁不止 。 说穿了 , 在家长眼里 , 打孩子是家事 , 不违反法律 , 别人管不着 。 而相关监管部门出于同情 , 一般也不会追究实施家暴父母的责任 。 即使追究责任 , 顶多给予道德谴责 , 很少追究法律责任 , 这无疑纵容了一些父母的家暴行为 。
可见 , 恶父将儿子打致吐血 , 绝不能学校约谈了事 。 同时 , 针对未成年人的家暴频发 , 倒逼依法精准打击 。 首先 , 必须明确“惩戒”与“暴力”的界限 , 可以通过修改反家暴法等方式 , 详细划分出家暴的不同等级 , 根据不同的等级明确不同的法律责任 , 明确家暴未成年人的定义和范围 , 加大对家暴行为的惩治力度 。 除了法律制裁 , 应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 , 让他们学会怎样去解决孩子教育上的问题 。 同时 , 社区要加强反家暴法宣传 ,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 倡导邻里间相互关爱 。 特别是 , 完善对受家暴未成年人的服务机制 , 建立有效的对受害人的跟踪回访、民政救助、教育服务、庇护寄养等制度 , 以减少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 使受害者能尽快回归融合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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