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强化执纪监督“回头看”

“你们在企业办税过程中存在慢作为问题,希望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履职担当 。”近日,在郧西县税务局廉政谈话室,该局党委对办税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
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
运用“第一种形态”,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 。省委下发《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后,该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迅速传达学习;各派出机构擦亮监督“探头”,采取谈心谈话、专题会议等方式督促县直单位党委(党组)认真执行,同时,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严防“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
今年1月至7月,该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8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78人次,占比78.4%,着力筑牢党内监督第一道防线 。
【|郧西强化执纪监督“回头看”】(陈远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