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浙江一房企老板卖自家楼盘还债获刑,是否系职务侵占引争议( 三 )


但是,赵国平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并未被采信 。
最终,因犯职务侵占罪赵国平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个月,并被责令退赔华江置业损失 。 赵国平提出上诉 。
赵国平签售公司房产偿还的“个人债务”是否系为公司融资造成,一审法院并未作具体认定 。
在赵国平获刑前,另一股东李阿大也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
嘉善县人民法院2018年11月27日作出的(2018)浙0421刑初374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期间,华江置业陆续向李阿大等股东借款,其中向李阿大借款总额为24506550元 。 经营期间,李阿大将华江置业公司名下房产抵偿其个人债务,共计255万余元 。
2016年6月27日至11月底,李阿大全权负责嘉善华江置业期间,其在明知公司名下部分房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房产向外出售,共计非法处置查封的住宅11套、商铺4间,共计价值约1100万元 。
嘉善县法院认为,李阿大犯职务侵占罪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李阿大上诉后,2019年5月2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上游新闻|浙江一房企老板卖自家楼盘还债获刑,是否系职务侵占引争议
6名法学专家认为,赵国平的行为属于股东内部矛盾 。 /受访者供图
4 民事还是刑事引争议
在当地人看来,赵国平之所以会被判刑,主要是股东许育芳的举报 。
8月11日,许育芳向上游新闻采访人员表示,自己并不存在举报行为,只是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中如实反映了情况 。 许育芳认为,开发景江花苑的钱款是股东投资款,股东的投资款来源是借款,只能认定是股东个人行为,而不是公司行为 。 因此公司不应该共同承担股东债务及利息,因此李阿大和赵国平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
在一审判决中,嘉善县人民法院认为,赵国平虽有向公司出借资金,但赵国平、李阿大、许育芳均讲到股东借给公司的借款利息,需待景江花苑项目清算时再结算,股东已收回的借款中并未包括利息 。 且该决议仅列明将涉案房屋暂借赵国平,而赵国平却利用自己担任华江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将涉案房屋以商品房买卖的形式作价出售,并已经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侵占公司财产,且数额已超过公司向其借款的总额,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客观要件,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浙江天鸿律师事务所孟佳君律师认为,一审证据卷嘉善县公安局委托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证明华江置业的资金来源均系由赵国平等人垫资到公司,而赵国平在外融资不可能不产生融资的利息等融资成本,故赵国平在外借款属于因公司经营所为,应系华江公司的融资 。
同时,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解释的规定,赵国平个人所借款项,用于华江置业经营,赵国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华江公司和赵国平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 因此赵国平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 。
此外,各方均明确利息等相关事项待景江花苑项目最后结算时再予以协商,但股东帮助公司的借款需要偿付本息这是客观事实 。 “实际上,结合银行流水及往来账目可以看出,近年来,华江置业已经支付了股东融资本金的利息 。 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股东经营决议有所变更,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此用华江置业的资产偿付借款付利息并不违法 。 ”同时,孟佳君律师表示,赵国平在讯问笔录中估算的其最终可以从公司获得股权分红利益大概在2000万元左右,结合第三方的《评估报告》以及《审计报告》可以得出赵国平以房抵债的金额也远低于其可以从公司获得的利益 。 赵国平的行为退一步讲也只是提前预支了其在华江置业的利益,因为最终清算的时候会予以结算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