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耳光馄饨”案宣判:原肇周路耳光馄饨获胜,再高公司表示将更名为“包大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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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肇周路耳光馄饨
东方网采访人员刘理8月10日报道:“耳光馄饨”是上海小吃界的一块金字招牌 。 去年 , 上海两家公司却为谁是真正的“耳光馄饨”打起了官司 。
东方网此前报道 , 上海尔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称 , “耳光”字样商标遭到恶意抢注 。 上海再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则回应 , 非恶意抢注 , 其拥有合法商标权 。
日前 , 上海徐汇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上海再高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 判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
两家“耳光馄饨”谁是正宗?
耳光馄饨起源上海 , 出身于“黑暗料理一条街” , 如今连锁店已经开遍江浙沪 , 是不少上海人心中的人气馄饨招牌 。
尔广公司称 , 1997年潘国仙、潘南云姐弟俩在肇周路上开了一个简陋的街边馄饨摊 , 主做夜宵档 , 凭借着“个大馅好”的馅馄 , 店内生意越做越好 , 名气渐响 , 甚至吸引了一些娱乐圈的明星前来打卡 。 因有顾客形容馄饨味道极好 , 以至于“被打耳光也不肯放手” , 故命名为“耳光馄饨” 。
2015年 , 原肇周路耳光馄饨店面临拆迁 。 经过多方准备 , 2016年 , 耳光馄饨在黄家阙路重新开张 。 同年底 , 为规模化经营 , 潘南云注册成立尔广公司 ,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此时 , 他却发现 , 沪上已经出现了另一家“耳光馄饨” , 并且“耳光馄饨”的商标也早已经被注册 。
原来 , 一家名为“美亚”的香港境外公司早在2012年10月就申请注册了“耳光”商标 , 其名称起源于民国期间的杜月笙吃馄饨的民间故事 , 并陆续申请注册“耳光馄饨”、“网红耳光馄饨”、“再高耳光馄饨”等多个相关商标 , 并于2014年成功获批 。
2015年 , 上海再高公司独家买断美亚公司旗下“耳光馄饨”相关商标授权 , 并斥巨资在抖音头条等媒体投入广告宣传 , 目前已经在江浙沪地区开设有百余家分店 。
一个有传承 , 一个有商标 , 两家公司都称自己是正宗“耳光馄饨” , 相互称对方是“假冒山寨” , 最后打起了官司 。 尔广公司以“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将美亚、上海再高公司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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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高公司耳光馄饨店面图
是否存在傍名牌成争议焦点
尔广公司认为 , 经过潘氏姐弟20多年的苦心经营 , 耳光馄饨得以声名大噪 , 不仅引得胡歌、鹿晗、谢霆锋等众多明星艺人光顾品尝 , 还多次上了相关美食栏目 , 为众多食客誉为“网红馄饨” 。 尔广公司认为美亚公司觊觎“耳光馄饨”标识上所累积的良好商誉 , 自2012年就开始抢注包含有“耳光”在内的系列商标 , 构成了对“耳光馄饨”标识的仿冒 。
对此 , 再高公司认为 , 自己所用“耳光馄饨”系由境外香港公司根据民间传说申请注册的 , 自己是购买授权使用;注册时间早在2012年 , 当时肇周路“耳光馄饨”并不知名 , 作为路边摊也无合法性可言 。 更遑论知名度到达香港;在2016年之后 , 才有大量媒体报道“耳光馄饨” , 而这个时间点是在再高公司成立之后 , 恰恰是再高公司进行大量广告投放和大量开店之后的效果 。 据此可判断 , 是耳光商标申请在前 , 而耳光馄饨出名在后 。
再高还表示 , 虽然都叫“耳光馄饨” , 但双方在经营中有着明显区分 , 除了名称外 , 图案组成和广告语均不同 。 主打商品也有明显区别 , 原告耳光馄饨主打的是荠菜冷馄饨 , 而再高公司则以各种创意网红馅和蒸煎煮拌等不同工艺为主打特色 , 统一装修风格 , 泾渭分明 。 而使用“耳光馄饨”名称也是再高正常行使商标权的正当权利 , 不存在傍名牌行为 。 而且一个正规的具备专业团队的餐饮连锁化企业也没必要去傍一个“黑暗料理”路边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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