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宏力达IPO迷雾:实控人官司缠身 还因非法交易被处罚
履历也存疑 。
8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将召开2020年第60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是否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首发 。
宏力达主要从事配电网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应用软件研发及实施等信息化服务,同时亦提供物联网通信模块、系统集成等产品和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柱上开关、故障指示器,两项产品主要应用于配电网架空线路,因此宏力达的最终用户为电网系统内各级供电公司 。
2017年至2019年,宏力达针对最终用户为国家电网的销售额分别为2.24亿元、3.91亿元和6.73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88.86%、94.25%和95.41%,国家电网为宏力达公司的最大客户 。
与此同时,2017年至2019年,宏力达营业收入分别是2.52亿元、4.15亿元和7.0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795万元、8881万元和2.1亿元,增长堪称神速 。
截至2019年底,宏力达资产总计10.4亿元,净资产6.4亿元 。此次首发,宏力达拟发行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计划募资12亿元,投资于上海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和总部大楼建设项目、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时间财经查阅宏力达招股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发现,宏力达公司除面临产品单一、供应商单一、客户单一、客户地区单一等风险外,实控人陈嘉伟目前还涉及重大诉讼 。而在更早之前,陈嘉伟还因非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该信息并未在招股书披露 。此外,实控人陈嘉伟的履历也存在部分疑问 。
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罗培君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实际控制人是一个公司实际决策的真正主人,其个人学历、从业背景等,在整个公司运营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因此,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要尽可能详细,使投资者全面了解 。
7亿诉讼缠身
招股书披露,宏力达实际控制人陈嘉伟涉及一项重大诉讼 。
2018年2月,博智资本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博智公司”)以上海鸿元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企发展”)、陈嘉伟等为共同被告,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起服务协议纠纷之诉,认为鸿企发展违反了博智公司与鸿企发展2006年6月30日签署的《服务协议》中关于代持事项的约定,构成违约,故请求法院判决终止《服务协议》,并请求法院判决鸿企发展及陈嘉伟补偿其股份转让款7.02亿元及相关利息损失 。
目前案件一审已经完结,上海一中院驳回博智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一中院认为,博智公司虽然以服务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但实质仍为博智公司与鸿企发展之间就委托投资所获得收益如何进行分配的问题,而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四终字第20号案件已对双方之间的委托投资合同纠纷作出处理,故在博智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最高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事实的情况下,博智公司在本案中提出的补偿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
招股书还披露,本案件属于博智公司与鸿企发展因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9%股权处置收益归属问题产生的系列诉讼之一 。本案件一审已经完结,但博智公司可能会提起上诉或再次起诉 ,本案中宏力达实际控制人陈嘉伟涉及的具体诉讼进度、金额以及相关败诉风险等,仍值得关注 。
鸿企发展是上海欣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俞旺帮配偶杨新英持有上海欣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 。俞旺帮系陈嘉伟岳父,是宏力达实际控制人陈嘉伟的一致行动人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嘉伟通过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元投资”)、越海投资、鸿元能源间接控制发行人宏力达46.76%的股份,俞旺帮直接持有发行人宏力达10.31%的股份;因此,陈嘉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57.07%的股份,陈嘉伟是宏力达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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