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以案释法】海外拍卖陷阱频现,检察官给您一份“避坑指南”( 二 )


Array|【以案释法】海外拍卖陷阱频现,检察官给您一份“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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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迅速 , 拍卖行业内存在虚假拍卖、预收拍卖服务费等违规操作现象 , 以文物艺术品等委托拍卖“做局”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也逐渐涌现 , 社会影响恶劣 。检察官在此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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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鼓励市民到正规拍卖公司进行藏品交易 。正规的拍卖主体 , 除应取得工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外 , 还应依据《拍卖法》取得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许可证》 。如经营范围涉及文物的 , 还应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经营许可证》 。
02
目前我国拍卖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收费问题做相关规定 , 但按照国际拍卖惯例 , 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的收取是在拍卖行完成整个拍卖服务之后 。2010年左右开始出现以收取鉴定费、宣传费、图录费、服务费等为名在拍卖前收费的诈骗性拍卖行为 。为此 ,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在2011年发布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第十条规定:“不于拍卖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这也是辨认拍卖行为是否正规的最重要依据 。
03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 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人们急于理财投资获利的心理 , 实施诈骗行为 ,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谨慎投资 , 合理理财 , 避免得不偿失 。同时 , 提醒各位子女关爱老人身心健康 , 平时多与老人沟通联系谈心 , 普及防骗知识 。
04
【Array|【以案释法】海外拍卖陷阱频现,检察官给您一份“避坑指南”】谨防电话销售诈骗 , 增强辨别能力 , 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如有大额财产支出 , 留存好相关的电子证据及书证 , 若被骗 , 以便警方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 , 及时追赃挽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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