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城普法驿站|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及用人单位的申请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 , 在法定期间内作出是否赔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行政确认行为 。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围绕认定或者不予认定工伤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以监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 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现立足于审判实践 , 对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进行梳理、提炼和总结 。

典型案例

案例一:涉及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合理场所的判断

孙某受公司指派去机场接人 。 孙某从公司办公大楼下楼 , 欲至院内停车场开车 , 行至一楼门口台阶处脚滑摔倒 , 经医院诊断为颈髓过伸位损伤合并颈部神经根牵拉伤、上唇挫裂伤、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 。 孙某申请工伤认定 , 区人社局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摔伤事故系工作原因造成 , 决定不予认定工伤 。 孙某不服 , 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上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

案例二:涉及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诱发疾病的认定

胡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右大腿外伤 。 当日 , 胡某因急性下壁心肌梗死就医诊治 。 经司法鉴定 , 胡某原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病 , 本次交通事故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 , 存在间接因果关系 , 关联度为15% 。 区人社局据此作出决定 , 认定胡某因交通事故致使右大腿外伤属于工伤 , 但未将冠心病认定为工伤 。 胡某不服 , 认为区人社局对此事故诱发冠心病未认定为工伤明显不当 , 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 。

案例三:涉及外地出差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的审查

毕某按公司要求赴外地出差 , 在出差期间突发疾病后送医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 。 医院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导致死亡 。 毕某家属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区人社局经调查后认定毕某外地出差期间突发疾病导致死亡视同工伤 。 该公司不服 , 以毕某突发疾病死亡并非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为由诉至法院 , 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 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审理难点

狄城普法驿站|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既注重对受伤职工的医治关怀 , 又考虑督促用人单位改善劳动保护条件 , 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 实践中 , 职工所从事的行业类型相对多样 , 不同工种面临的职业环境风险亦存在差异 , 对工伤认定行为的司法审查存在若干难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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