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互联网|进一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炉

【行业互联网|进一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炉】
集微网消息 , 7月24日 , 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

行业互联网|进一步明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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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企业 , 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 , 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有关要求 。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
《细则》提出 , 对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1次 , 对已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的免税资格每三年集中进行一次复核 。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1次 。 特殊情况下 , 新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名单未能在下年度1月1日前印发 ,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和核电项目业主可凭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具的《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通知书》 , 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 。
《细则》将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 (校对/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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