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洛阳男子“护母打人”一审被判4年 法院发回重审: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 二 )


获刑后 , 王西云一方认为 , 陈文超是看到自己母亲被打 , 上前制止受阻才与对方产生冲突 , 是正当防卫 。 一审法院认为 , 受害人王志超对本案矛盾激化负有一定责任 , 陈文超正当防卫“理由不充分 , 不予支持” 。
案发后 , 民警对相关监控进行了调取查看 , 认为没有价值 , 后来又说监控损坏 。 王西云之女陈文静告诉采访人员 , 2019年4月15日 , 她们再次询问监控视频情况 , 金谷分局民警常安龙告诉他们:“那个监控我们已经拷了 , 但是看不见任何东西 , 拷了没价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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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陈文超在进值班室前就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 , 那段录音 , 刚好能证明陈文超是正当防卫 。
陈文静随后向采访人员提供了那份录音 。 录音显示 , 值班室内 , 王西云说了“咱们好好说啊”后 , 胡雪芳连续说了几次“你给我指一下试试” , 随后便传来陈文超的“别动 , 别动……”
在喊了多次“别动”后 , 伴着陈文超喊“警察来制止了 。 ”现场声音变得嘈杂 , 之后 , 警察和喝止声出现 。
王西云一方说 , 在办案过程中 , 他们将这份录音交给了办案单位 , 但这份录音并未出现在警方侦查阶段提取的证物清单中 。 而据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向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情况说明 , 他们认为该录音不能直观反映案件过程 。
最新进展:法院发回重审
7月23日 , 王西云一方告诉采访人员 , 她们认为 , 关于案件定性是不是正当防卫 , 双方谁先动的手 , 一审没有查清楚 。 同时 , 他们还委托法医对王志超的伤情鉴定结果进行审查 , 审查意见认为 , 王志超右眼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 应当不构成重伤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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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她们还认为 , 一审在程序性上存在硬伤 , 比如录音证据 , 一审时 , 双方质证 , 但法院没有进行采纳与否的认定 , 限制剥夺了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权利 。
陈文静告诉采访人员 , 她们刚收到了《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 , 决定撤销原判 , 发回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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