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洛阳男子“护母打人”一审被判4年 法院发回重审: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肖洋 徐湘东 受访者供图
2019年4月6日 , 王西云和胡海运因张贴广告起纠纷 , 来到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的值班室 。 在值班室 , 双方起了冲突 , 胡海运一方先行动手 。 见母亲被打 , 王西云之子陈文超上前和胡海运一方打在一起 。 期间 , 胡海运女婿王志超被陈文超打伤右眼 , 后经鉴定 , 王志超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
因故意伤害罪 , 陈文超一审被判4年 。 王西云一方认为 , 当时胡海运家属率先动手 , 陈文超见母亲被打才出手 , 有正当防卫的性质 。
【案件侦办|洛阳男子“护母打人”一审被判4年 法院发回重审: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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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审法院认为 , 陈文超正当防卫“理由不充分 , 不予支持” 。 而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认为 , 在此次事件中 , 胡海运一方虽有过错 , 但结合案情实际 , 加上王志超伤势较重 , 并未对其做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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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联系到王西云等人 , 她们说 , 7月20日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 , 认为该案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程序不当 , 决定撤销原判 , 发回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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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母打人致重伤二级
在当地 , 王西云和胡海运都从事管道疏通工作 , 两人相识 。
据王西云介绍 , 2019年4月6日 , 胡海运在一家属院里张贴广告 , 将她之前张贴的广告盖住 , 于是她要求胡海运将其广告撕掉 。 为了保险 , 她让胡海运把车钥匙交给她 , 待广告撕完 , 她再归还 。 不过 , 此前胡海运接受警方询问时称 , 是王西云“抢”走了他的钥匙 。
随后 , 因忙于手头工作 , 她未能及时归还钥匙 , 胡海运报了警 。
当天晚上7点左右 , 胡海运和大女儿胡雪芳、大女婿王志超、二女婿崔文硕来到洛阳市金谷派出所社区警务大队值班室 , 王西云带着儿子陈文超也来到了值班室 。
“她们先动了手 。 ”王西云回忆 , 双方见面起了争执 , 胡海运一方先动手打了 她 , 陈文超见状上前和对方撕拽起来 。 据社区警务大队辅警张居正记述 , 双方见面就吵了起来 , 在登记信息时 , 民警马腾在一旁听双方叙述情况 , 但没说几句 , 胡雪芳先用手拨挡王西云的手臂 , 两人撕拽起来 。
而据马腾的记述 , 胡雪芳和王志超当时情绪都比较激动 , 先动手打王西云的胳膊和头部 , 陈文超见母亲被打 , 遂上前来和王志超打在一起 。 打斗中 , 陈文超手里拿着一串钥匙 , 将王志超右眼打出血 。 头被按在桌上的王西云随手抓住一支笔 , 将胡雪芳后脑勺扎出血 。
双方被民警制止 , 王志超、胡雪芳被送往医院治疗 。 2019年4月16日 , 洛阳市公安局出据王志超损伤程度初步意见 , 认为王志超右眼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 。 随后 , 对陈文超的强制措施由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拘留 。 2019年4月29日 , 陈文超被逮捕 。 2019年7月18日 , 王志超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 。 胡雪芳则属于轻微伤 。
对于王志超的伤情鉴定 , 王西云说 , 她们对此持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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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获刑4年
因欧打他人 , 王西云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 罚款500元的处罚 。 2019年12月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文超犯故意伤害罪 , 并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
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分局认为 , 在此次事件中 , 胡雪芳、王志超虽也有过错 , 但结合案情实际 , 加上王志超伤势较重 , 未对胡雪芳、王志超等人做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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