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多名女生称遭浙大“强奸案”主角猥亵,学校回应:已成立工作组调查( 二 )


西安晚报|多名女生称遭浙大“强奸案”主角猥亵,学校回应:已成立工作组调查浙大回应:启动后续调查
根据浙江大学此前发布的通报 , 努XX在4月之后便处于缓刑考验期 。 而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 ,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 应当撤销缓刑 , 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 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 依照刑法规定进行执行 。 上述女生自述的遭遇 , 均在努XX缓刑考验期间发生 。
关于上述女生反映的情况 , 采访人员联系浙江大学 , 一名工作人员称 , 校方未接到类似举报 , 具体情况校方将继续通报 。
自称是努XX大学同学的网友白云(化名)透露 , 大一的时候 , 努XX曾拿过助学金 , 后来因为挂科 , 助学金被停发 。 他说 , 努XX的生活 “优渥” , “抽烟喝酒玩摄影 , 常常夜不归宿 , 后来直接在校外租房 。 ”
21日 , 采访人员联系上努XX , 努表示自己现在“在医院” , 且“身边有一名老师陪同” , 其后挂断电话 。
就努XX的同学反映的问题 , 采访人员联系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 对方回应称 , 对于此事学校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调查 。
21日下午 , 浙江大学通过官方微信再次通报称 , 6月8日 ,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 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XX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 , 校学生奖惩委员会会议表决决定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 , 学校高度重视 , 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 。 ”浙江大学称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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