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印记|为什么都住在寺庙里?,清朝地方大员进京后

翻阅有关清朝的历史资料 , 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 那就是一些地方大员 , 进京后都会住在寺庙里 。
外放的官员 , 或等候面圣 , 或到有司衙门述职 , 或等候调用交接等等 , 经常需要进京城 , 而且需要在京城小住 。 出门在外 , 先住店后吃饭 。 安顿下来才能把事办 。 所以 , 选择下榻之处 , 是这些大员进京后的第一选项 。
顺治三年(1647)上谕:"当防备各地来京官员 , 由五城御使督令司、坊官员时加访缉" 。 于是 , 外地来京的官员也就不敢下榻在京城任职的同乡、亲友、故旧的私人宅邸 , 以防御使以"钻营嘱托 , 交通贿赂"的罪名令兵马司指挥等官员暗中进行缉访 , 找出些蛛丝马迹来"闻风参奏" 。 若被人参上一本 , 不仅自身受累 , 还会连累朋友跟着吃挂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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