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法律不可与“同情”混为一谈

蒋璟璟
从5月份开始,南京某小区连续有外卖被偷 。 警方调查后发现,偷外卖的是一个正在复习考研的大学生周某,他有据可查的偷外卖行为就有10多次 。 据了解,周某是某知名大学本科生,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 。 目前,周某已被刑拘 。 (江苏卫视)
“偷外卖”原属普通盗窃案件,但在嫌疑人“名牌大学生”“家中三姐妹辍学”的背景设定,此事似乎又有了不一样的况味 。 如今,周某已被刑拘,可谓代价惨痛、后果严重 。 印象中,因为“偷外卖”被刑拘的案例本就不多,再加之本案中嫌疑人的“特殊背景”,本案一经曝出便引发了普遍关注 。
解读这起案件,大致有两个角度 。 法律层面而言,嫌疑人周某长期、十多次“顺走”外卖,这显然可以认定为主观故意,符合盗窃罪类型中的“多次盗窃” 。 但是,鉴于外卖价值不高,周某犯罪情节“轻微”,显著危害不大 。 本案侦结之后,检方可能也完全可以作酌定不起诉 。 须知,过往司法实践中,其实一贯存在着“大学生犯罪不捕、不诉”的传统,也即“大学生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一律不诉” 。 这一原则,在本案中明显是适用的 。
当然了,本案最终是否会做酌定不起诉处理,是后话了 。 事发之初,既然有失主报案,有人民群众财产受到损失,警方就必须立案,在后续侦查中发现周某多次行窃,将之刑拘也并未违法违规 。 这番操作,只是依法履职,不应该被无端指摘……司法归司法,道义归道义 。 有观点提出“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意图为嫌疑人辩护,这就纯属有点牵强附会了 。 首先,并无证据表明,周某偷外卖是因为饥饿活不下去了;再者,就算我们说“贫穷”“饥饿”是社会失责,这也绝不意味着个体偷盗者就是无罪无责的 。
人性之复杂诡谲,很多时候远超想象 。 盗窃案中,动机可谓千奇百怪 。 默认寒门学子偷外卖是因为饥饿所迫,纯属想当然了 。 贫穷绝不是盗窃的理由,盗窃也不必然是因为贫穷 。 过往案例表明,许多偷盗事件,就是源于主观恶意,或者干脆就是源于特殊怪癖 。 周某究竟属于哪种情况,我们还是应该耐心等待警方用证据给出结论 。
【封面新闻|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法律不可与“同情”混为一谈】犯罪就是犯罪,侦控审自有一套专业处置流程,这是不容置疑的 。 而在此前提下,如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宽严相济“保护大学生”,则是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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