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面包装上使用抖音相关元素被起诉,法院认定抖音为驰名商标判对方侵权

方便面包装上使用抖音相关元素被起诉,法院认定抖音为驰名商标判对方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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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面包装上使用抖音相关元素被起诉 , 法院认定抖音为驰名商标判对方侵权
“确认过眼神 , 我遇上对的人”、“正式加入组织 , 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 , 全国抖友贺电来”……近日 , 因为在干脆面包装上使用了上述宣传语 , 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侵权 。
判决书显示 , 原告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近来发现 , 被告一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干脆面产品(下称“侵权产品”)上突出使用了“抖音”商标 , 并在侵权产品包装上标注“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正式加入组织全国抖友走起”、“一入抖音深似海全国抖友贺电来”等与原告“抖音”产品密切相关的宣传语 , 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 , 误导公众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联系起来 , 使得公众误以为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存在某种联系 , 导致了公众混淆和误认 。
被告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答辩认为 , 涉案商标并非驰名商标 , 并且亿达公司所生产的产品是干脆面 , 与字节跳动公司的注册商标并不冲突 。 同时 ,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 , 抖音二字本身并不具有任何中文含义 , 属于无意义的臆造词汇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 , 被告周口市亿达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地借用了“抖音”商标的知名度 , 将侵权产品与“抖音短视频”及原告(下称“字节跳动”)联系起来 , 导致了公众混淆和误认 , 故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上述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 并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
本案中 , 法院充分考虑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品牌影响力的建立及传播速度 , 突破了过去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注册和使用三年的惯例 , 体现了司法机关对社会现实需求的及时回应 。
按照中国《商标法》规定 , 所谓驰名商标 , 是指在中国被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 。 一般情况下 , 这类商标在公众中都会享有较高的声誉 , 在行政和司法方面可以获得特殊保护 , 如跨类保护 。 此外 , 驰名商标的所有人 , 针对他人恶意注册的商标申请无效时 , 也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
具体到本案 , 原告字节跳动获准注册于第9类计算机软件及第45类在线社交网络服务上的“抖音”商标 , 都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 其保护范围也就不再限于这两类领域 。 因此 , 被告亿达食品在“爱抖音”干脆面外包装上使用与“抖音”密切相关的元素 , 同时构成了侵害注册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 , 被法院责令停止和赔偿 , 并须登报消除影响 。
在判决书中 , 对于打破使用年限认定驰名商标的理由 , 法院也进行了详细阐述 。
首先 , 涉案“抖音”商标具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事实基础 。 “抖音”自推向市场后 , 迅速积累了众多用户 , 吸引了国内外知名媒体的广泛关注 , 侵权发生时的2018年6月 , 其日活跃用户已突破1.5亿 , 月活跃用户超过3亿 , 已累积了极高的市场知名度 , 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 截至宣判 , 其日活跃用户超过4亿 , 知名度得到进一步巩固 。
其次 , “抖音”商标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必要性 。 “抖音”为臆造词汇 , 本身具有较强的显著性 , 被告亿达食品使用“爱抖音”标识 , 属于复制模仿原告已注册的驰名商标 , 易误导公众 , 可能致原告利益受到损害 。
最后 , 法院认为 , “抖音”本质上提供的是网络社交服务 。 原告提供的软件是用户获得网络社交服务的途径 , 软件产品本身和网络社交服务两者不可分割 , 共同推动了“抖音”在短期内快速获得市场知名度和公众认同 。 因此 , 在计算机软件和社交网络服务上 , 法院都认定“抖音”构成驰名商标 。
“‘抖音’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抖音’商标的保护范围 , 可以对抗在具有关联性的不同类别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的情况 。 针对第三方以‘抖音’为名称注册公司、以‘抖音’或相似标识注册域名 , 都可以提升维权成功率 , 有利于我们对抗恶意抢注或使用商标 。 ”字节跳动法务部相关负责人说 。
【方便面包装上使用抖音相关元素被起诉,法院认定抖音为驰名商标判对方侵权】潇湘晨报采访人员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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