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很严重!缙云一水泥工因这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很多人觉得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 , 纯天然、无污染、味道鲜美 , 因此打起了吃野味的主意 , 喜欢通过捕猎野生动物来改善伙食 , 甚至斗玩、贩卖 , 殊不知这已是触犯了法律 。 近期 , 缙云公安就连续破获了两起非法狩猎案 。
7月9日 , 缙云县公安局东方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内有人被野猪夹夹伤 , 受伤人已送往医院 。 接警后 ,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 经现场勘验和固定证据后 , 民警通过多方调查取证 , 锁定了2月份便因放置捕猎夹被警告过的施某 。 在施某的家中 , 民警缴获28个猎夹及猎夹配套工具 , 查获疑似兔肉一只 。
经审讯 , 施某对自己放置猎夹非法捕猎的行为供认不讳 。
后果很严重!缙云一水泥工因这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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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 施某 , 壶镇人 , 52岁 , 平时做水泥工 , 闲暇无事的时候就喜欢抓点野味改善下伙食 。 “之前已经被警告过了 , 收掉了摆在外面的大多数捕猎夹 , 抱着侥幸的心里 , 留了几个在隐蔽的地方 , 这回夹伤别人 , 真的很抱歉 。 ”施某说道 。
目前 , 施某某因涉嫌非法猎捕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无独有偶 。
7月11日 , 东方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白色轿车停在山脚下 , 出于职业敏感 , 民警上前盘查 , 这一盘查可不得了 。 当场在车子的后备箱搜出疑似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活体灰胸竹鸡一只 , 以及捕鸟网、捕鸟套、录音机等工具若干 。 民警迅速控制车上的四人并对捕猎现场进行勘查取证 。 经审讯 , 四名嫌疑人对自己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
后果很严重!缙云一水泥工因这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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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 , 4名嫌疑人都是贵州人 , 平时在永康务工 , 喜欢养一些小动物玩 , 听说缙云野生动物很多 , 趁着周末休息的时间来缙云捕猎些小动物养养 。 在双溪口捕猎了一只灰胸竹鸡后 , 又来到了东方镇横塘岸村继续捕猎 , 不料被眼尖的民警当场抓获 。
后果很严重!缙云一水泥工因这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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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
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 现已构建起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系 , 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 终将面临法律的追责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 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 ,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 ,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非法捕猎要不得
一只也不行!
来源:缙云公安
【后果很严重!缙云一水泥工因这事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编辑:八妹(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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