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司法|马鞍山市三项举措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一是抓制度建设 , 规范审查程序 。 印发《马鞍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实施办法》《马鞍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办法》 , 建立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制度 ,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召集 , 分管负责人、合法性审查科、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的的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 , 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需集体审议的四种情形 , 规定了集体审议的程序、效力和规则等;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 , 明确合法性审查论证专家工作规则、工作保障等 。
二是抓队伍建设 , 强化审查力量 。 针对合法性审查力量不足的现实问题 , 根据省厅做法 , 积极争取市财政局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 , 由2名执业律师坐班 。 根据《马鞍山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办法》组建了以执业律师为主 , 法学专家、公职律师为补充的合法性审查专家库 , 强化合法性审查力量建设 。
【安徽司法|马鞍山市三项举措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抓“外脑”建设 , 提升审查质量 。 由清华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业大学法学教授3人领衔 , 与10名执业律师重新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 同时为市政府负责人配备3-5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组 。 在重大复杂疑难的决策事项起草阶段 , 商请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员提前介入 , 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在合法性审查阶段 , 听取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意见 , 借助专家学者、执业律师等“外脑”作用促进合法性审查质量提升 。
安徽司法|马鞍山市三项举措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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