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彭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近日 , 由张掖市甘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彭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被告人彭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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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彭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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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彭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以来,被告人彭某、李某、王某等人先后以“甘州区八方投资公司”、“甘州区八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小额贷款之名,在张掖境内向他人发放“高利贷” 。 期间,对不能按期偿还“高利贷”本息的债务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跟守滋扰、辱骂威胁等软暴力手段 , 向债务人强行索取债务 , 逐渐形成了以彭某为首要分子 , 李某、韩某某、赵某某、王某为骨干分子 , 许某、张某、罗某某、刘某某、杨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犯罪集团先后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5起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本地经济、社会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庭审中 , 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被告人均不认罪的情况 , 公诉人以案发时间为主线 , 以各被告人具体分工为切入点开展讯问、举证、示证工作 , 并针对该案犯罪事实、定性、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等充分发表公诉意见 , 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
据悉 , 甘州区检察院在该案侦查阶段主动提前介入 , 与侦查人员多方位分析案情 , 提出有效补充侦查意见40余条 。 在审查起诉阶段 , 办案检察官就案件涉及罪名、定性等先后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讨论 , 并通过员额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对存在争议的事实分析研判 , 保证案件准确定性、精准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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