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农行赔款7200万元,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历时6年告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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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6年多 , 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最终以农行赔付7000多万元告结 。
7月6日 , 酒鬼酒(000799.SZ)发布公告称 , 近日 , 该公司收到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通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丰路支行已履行判决 , 支付赔偿款(含利息)71941175.15元 , 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酒鬼酒供销公司)近日已收到湘西中院转来的赔偿款 , 本案已终结 。
至此 , 酒鬼酒2014年1月披露的有关酒鬼酒供销公司被犯罪嫌疑人分批转走1亿元的相关追偿诉讼已完结 , 酒鬼酒供销公司累计追回涉案资金4066.33万元 , 经诉讼程序收到赔偿款7194.12万元 , 共收回资金1.126亿元 。
这一案件最早要追溯到2013年11月29日 , 酒鬼酒子公司酒鬼酒供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华丰路支行(下称农行华丰路支行)开立了户名为“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活期结算账户 , 其后共计存入10000 万元人民币存款 。
2014年1月27日 , 酒鬼酒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 , 该公司发现上述10000万元存款涉嫌被盗取 , 酒鬼酒供销公司在农行华丰路支行的账户余额仅剩1176.03元 。
根据公告 , 酒鬼酒通过农行华丰路支行给酒鬼酒供销公司提供的《账户变动情况明细表》及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初步了解 , 2013年12月 , 一名嫌疑人在酒鬼酒供销公司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 在4天时间内 , 先后向酒鬼酒供销公司的前述账户存现200元、300元、500元 , 后通过农行华丰路支行柜台先后两次分别转取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500万元存款 , 合计7000万元 。 此后 , 该嫌疑人又将酒鬼酒供销公司的3000万元存款汇出 。
异地存款销酒 , 存1亿元1年可赚1200万元?
其实 , 在当时 , “存款失踪”的白酒企业并非个例 , 这与曾经风靡一时的“异地存款销酒”营销模式有关 , 简单而言指的是白酒企业将钱存到银行 , 银行获得存款后帮助酒企进行推销 , 还有的酒类经销商则要求白酒企业向银行存款从而获得银行贷款并经销酒产品 。 除了酒鬼酒 , 泸州老窖、洋河股份也曾出现巨额存款失踪案 。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 , 2013年11月初 , 罗光以南京金亚尊酒业有限公司(下称金亚尊公司)名义与酒鬼酒达成“异地存款销酒”协议 , 但因未找到贴息方而未切实履行 。
罗光后经人介绍与浙江皎然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寿满江认识 , 后者想使用这笔钱 , 两人便面谈贴息事宜 , 后陈沛铭、唐红星又相继加入 。 罗光、陈沛铭等协商确定由酒鬼酒公司将1亿元资金存入农行华丰路支行 , 定期一年 , 贴息16.5% 。 罗光、陈沛铭、唐红星到农行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办公室 , 与方振商讨酒鬼酒公司开户事宜 , 并告知方振该款存进来后要转出去使用 。
不过 , 按照寿满江、陈沛铭、罗光等人的设想 , 将这1亿元以银行理财模式转出使用 , 但经与方振商量论证 , 发现不具有可行性 。 罗光便以金亚尊公司的名义与酒鬼酒重签了协议 。
根据双方协议 , 酒鬼酒存款1亿元 , 对应的是金亚尊公司要购买600万元的产品 , 并支付355万元存款利息差额和290万元的定息补差款 。 酒鬼酒2013年年报显示 , 其酒鬼系列产品毛利率为85.58% 。 换而言之 , 600万元酒鬼酒产品的毛利润超过510万元 。 在这笔交易中 , 酒鬼酒存款1亿元 , 可获得1200万元左右的利润 。
【澎湃新闻|农行赔款7200万元,酒鬼酒亿元存款失踪案历时6年告结】酒鬼酒员工赵岚后被派往杭州完成面签时应完成的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的开户手续 。 经过事先策划 , 趁罗光等人陪同赵岚游玩西湖、且赵岚将女士包放在车上之机 , 寿满江盗取酒鬼酒公司印鉴 。
判决书显示 , 唐红星持上述购买凭证委托书到农行华丰路支行购买结算业务申请书 , 在填写《购买凭证委托书》时 , 因不知酒鬼酒公司的开户账号 , 农行华丰路支行柜员沈爱华将酒鬼酒公司的账号告诉了唐红星 。 唐红星遂填写好《购买凭证委托书》交给沈爱华 。 沈爱华第一次审核时财务章没有通过 , 后擅自使用柜员陆莹的工号进行复核 , 印鉴得以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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