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读学校运行效能,帮“迷途少年”找回方向

文丨圳论评论员王森
近日 , 南通市一位15岁少年因制止校园欺凌 , 而被14岁的同学伙同19岁“社会大哥”殴打致死的新闻 , 再次刺痛人们神经 。
本月初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 , 白皮书对近五年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进行梳理 , 发现尽管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暴力犯罪总体趋势明显下降 , 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犯罪人数近年来逐年上升 ,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容忽视 。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 , 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普及 , 未成年人心智“早熟”已经成为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 , 未成年人犯罪也开始出现规模化、预谋化、低龄化的倾向 。 近年来 , 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 犯罪者熟练使用“低龄”当挡箭牌 , 甚至出现了未成年人“帮派”等类黑社会组织 , 这些事实挑战了公正的底线 。 南通的这起案件中 , 我们也嗅到了组织化犯罪的味道 。 因此 , 有舆论开始担忧 , 对此案未成年嫌疑人的处罚会不会太轻 , 以至无法彰显正义 。
未成年人尚未定型 , 一时走了歪路 , 社会、家庭、学校也有一定责任 。 因此 , 不该单纯用惩罚成年人的手段惩罚他们 。 如何宽严相济地惩罚未成年人犯罪 , 既让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 , 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 又能够矫正其行为 , 使他们能在若干年后重返社会 , 是激愤之后应当好好反思的社会问题 。
提升工读学校运行效能,帮“迷途少年”找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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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殊教育的组成部分 , 工读学校兼具惩戒和教育功能 , 能够体现宽严相济的惩罚精神 , 是很多国家预防和纠正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力机构 。 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 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的新态势 , 说明普通教育和家庭教育 , 对于一些“问题少年”已经收效甚微 。 把一部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 送到工读学校就读 , 使其接受强制性纪律的约束和管理 , 能阻断其团伙串联犯罪的可能 , 培养他们对法律和纪律的尊重 , 以达到教育矫正的目的 。
但在我国的实践中 , 工读学校运行效能并未被完全释放 。 据媒体报道 , 因为工读学校招生需要家长、学生、学校三方同意 , 不再具备强制力 , 不少工读学校多年没有生源;工读学校被污名化 , 工读学生融入社会后仍遭歧视 , 影响了工读改造积极性;工读学校工作压力大 , 专职师资面临缺口 , 办学水平良莠不齐 , 也可能造成“问题少年”扎堆的新问题 。
工读学校的运转 , 需要得到社会有效监督 , 也需要更多专业力量的全面支撑 , 政府很难“包打天下” 。 破解实践中的难题 , 还需借助社会共建共治之力 。
提升工读学校运行效能,帮“迷途少年”找回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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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录取方面 , 在现行法律规定下 , 司法和社区应当通力合作 , 对相关家庭尽到劝说之责 , 争取家长和学生对工读学校的认可 , 在家长未尽监护权等一些特殊情况下 , 应当代行或寻找称职的少儿福利机构代行监护职责 , 将有工读必要和需要的未成年人尽早转入工读学校 。 社区也应配合工读学校 , 加强对工读生的了解和关怀 , 为他们提供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岗位 , 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回报社会 , 提高社会对于工读生的整体评价 , 扭转“工读生=少管犯”的错误认知 。
在学校运行方面 , 在坚持公立为主的原则下 , 适当引入社会资本和力量参与办学 , 更好解决师资问题;与企业深度合作 , 强化产学结合 , 给工读生重返社会提供帮助和辅导;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办学 , 对工读学校办学进行监督规范 , 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进行及时干预 , 防止管教过度伤害未成年人权益 。
【提升工读学校运行效能,帮“迷途少年”找回方向】法律上的惩罚不是作为复仇的工具 , 而是作为纠正罪犯过错的工具——纠正比复仇要艰巨 , 但并不能因其难而选择绕路 。 从另一个角度看 , 未成年犯罪者的人生 , 同样也是一场悲剧 。 “仁爱只有当其生长于正义岩石的缝隙中 , 才能开花 。 ”让他们得到公正的惩罚 , 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途 , 才能彰显出文明社会的光辉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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