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牛:正当防卫是什么
作者:哲学牛(来自豆瓣)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67452509/【刀砍向你时该怎么办?中国正当防卫制度正在全面“苏醒”】https://mo.mbd.baidu.com/4rW9QQYgzC f=cp&u=4eeb9f5d6941ef4c一、遵守正当防卫权利 , 属人类自爱还“人民”个人生命所有权(自主权)于民(由一个个私人所组成的全体私人 , 即是人民 , 简称民) , 是法治国家法律与道德之最低要求 。因为 , 代表“人民意志的主体权力”(sovereignty power , 即 国家的主权力)之部分权力让渡对象(公仆的公权力 , 如公检法)并保护“人民利益的主体权利”(civil rights, 即 生命、财产、安全等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公共权力机关(公检法警军 , 即 依法以暴制暴的执法主体) , 在某个人或家庭(人民一部分)遇到极端暴力之瞬间 , 而“执行公权力的公仆”又不在场的特殊情况下 , 国家法律早已明确规定让渡给了个人的“正当防卫”(justifiable and legitimate self-defence power 即 正当合法的自卫权力)就自然而然地可以行使“以暴制暴权力” , 以阻止正在施暴或即将杀害人的暴力行径 。 这是运行在“有天有法”之古今中外社会中的“天理”!二、放弃人类的自卫权利 , 属类人自侵反之 , 在此危急关头 , 如果某个人相信等待一个代表自己意志并行使以暴制暴权力的“公仆”到来 , 而让“主人”放弃国家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的以暴制暴权力” , 那么 , 这个“主人”此时就是一种“行使放弃执行权力”的“职权违法与犯罪” , 而且还要等“自己死后”再用“幽灵”去烦扰自己的家人(被害人家属)去告发犯罪人 , 并强迫自己家人和亲朋好友一起去公检法机关 , 尝试用追讨自己生命所有权和自卫权主体丧失(死亡)之后的方式 , 去获得其他次要权利及其补偿 , 如以刑事换民事、大事化小 , 或以人类生命交换类人罚金 , 等等之异化景象 。这种硬币人不是“主人” , 而是无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社会上待宰的“祭牲” , 也是幽灵类存在物社会教育的成果“类人” 。愿神保佑中国人!哲学牛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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