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可有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减少信息不对称

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王忻)今年以来 ,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这一前所未有的冲击影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 , 一手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 全力做好“六稳”工作 , 落实“六保”任务 。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 , 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 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近期 , 新华网推出“稳中求进、砥砺前行——司局长访谈”系列节目 , 就公众与企业关心的一系列问题展开对话 , 为市场主体提供支持、答疑解惑 。 本期节目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燕 , 就企业年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
刘燕: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可有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减少信息不对称
文章图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燕做客新华访谈
信用监管是贯穿市场监管机制的一条主线 , 不仅是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 , 也是社会共治的基础 , 更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 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作为信用监管的重要一环 , 有着深远的意义 。
刘燕表示 ,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企业信用监管的一个基础性制度 , 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手段 。 它来源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 公示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 , 另一部分是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 。 这些信息都要向社会公示 , 可以有效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 , 满足公众对企业信息的需求;可以促进企业自律 , 增强透明度;可以共享共治 ,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
【刘燕: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可有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 减少信息不对称】“大家知道在市场交易中最大的成本浪费来自于什么?来自于信息的不对称 , 在不了解企业的情况下 , 如果盲目地合作 , 可能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损失 。 政府部门要做的或者说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做的就是要减少这种信息的不对称 。 只要把企业信息公示到位了 ,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 , 就达到了管的效果和目的 , 剩下的就是由消费者自己来判断 , 由相对人自己来判断的问题 。 这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一个基本理念 。 ”刘燕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