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贵德:必须严惩!父亲殴打5个月亲生儿子 获刑4年2个月

6月11日 ,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婴幼儿案件 , 并当庭作出宣判 , 判处被告人陆某良有期徒刑4年2个月 。 近100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和被告人亲属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
青海贵德:必须严惩!父亲殴打5个月亲生儿子 获刑4年2个月
文章图片
【青海贵德:必须严惩!父亲殴打5个月亲生儿子 获刑4年2个月】经审理查明:
2020年3月25日晚8时 , 被告人陆某良因不满其5个月大的儿子哭闹 , 用巴掌、拳头殴打孩子的头部、背部等 , 致使孩子出现昏迷 , 抽搐等症状 , 后被送往贵德县人民医院、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进行救治 。 经省内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 孩子的伤害程度为重伤二级 。
法院认为:
被告人陆某良身为被害人的亲生父亲 , 本应对孩子负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 仅因孩子年幼哭闹就反复进行殴打致伤 , 后果十分严重 , 其行为不仅触犯法律 , 亦有违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 应予严惩 。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贵德县法院通过本案郑重提醒广大公民 , 一定要敬畏法律 , 恪守伦理道德 , 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 , 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惩治力度 ,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 为广大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
来源:贵德县法院
编辑:史梓敬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