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艺人吴亦凡诉网络用户诽谤 一审获赔10万元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卢扬 实习采访人员 耿文婧)6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因认为网络用户陈某某在“全民直播”连麦以及微博发文中对其进行侮辱、诽谤,网络用户王某通过微博对直播内容进行文字传播,艺人吴亦凡将二人及微博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
【北京商报|艺人吴亦凡诉网络用户诽谤 一审获赔1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 。 法院认为,被告陈某某和王某的言论引发了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对原告产生误解与质疑,明显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 且涉案直播内容有578.2万人观看,影响极其严重、恶劣 。 法院一审判决陈某某和王某刊登致歉声明,并合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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