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米诉极米侵权索赔4500万,“6·18”大战一触即发

6月2日 , 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旗下主营核心产品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 ,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合计4600万元 , 约占极米科技2019年净利润的50%(极米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其2019年净利润约9340.5万元)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峰米科技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号(2020)津03知民初159号) 。

原告峰米科技称 , 被告极米科技的被诉侵权产品Z6系列型号投影仪包括Z6和Z6X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完全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 构成侵权 。 峰米科技认为 , 被告极米科技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涉案专利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 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 鉴于此 , 峰米科技请求法院判令极米科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 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涉案专利权的Z6系列型号投影仪 , 并立即销毁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模具和设备 , 销毁库存侵权产品 ,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500万元 , 以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 合计4600万元 。

两“米”积怨已久 , 6·18前夕引爆

峰米诉极米侵权索赔4500万,“6·18”大战一触即发。众所周知 , “6·18”年中大促历来是各家品牌必争之地 , 对于产品主要通过线上电商平台销售的极米科技而言 , “6·18”更是影响全年营收水平的重要节点 。

一旦极米科技侵权一事被实锤 , 根据新电商法实施“无商标 , 无专利 , 无版权”产品面临强制下架和赔偿的规定 , 极米科技主打的Z系列或将下架 , 无缘“6·18”大促 。 对于极米科技无疑是沉重一击 。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 , 峰米科技的股权结构中 , 光峰科技(688007.SH)占比55% , 天津金米占比15% 。 前者是2019年首批登陆科创板企业 , 后者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参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公司 。

早在2016年 , 随着家庭、办公、在线教育等场景对显示需求的提升 , 光峰科技与小米一致看好智能投影产品的发展前景 , 合资成立峰米科技 , 致力于研发生产适合大众消费的智能投影产品 。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峰米科技成功解锁光峰科技超过1200项“硬核”专利授权 。 同时 , 峰米科技享有小米全网络覆盖的渠道优势 , 支持峰米科技构建业界领先的营销优势、运营效率和成本优势 。 峰米科技可谓前景无限 。

此次峰米科技提诉的专利正是来自于光峰科技的授权 。 据悉 , 光峰科技将高亮度LED光源相关专利许可给峰米科技 , 进而通过其生产、销售盈利为母公司光峰科技带来效益 。

峰米科技手握硬核专利科技新贵构建新生态

峰米科技从2016年起聚焦在家用投影领域 。 近年来随着人们文化精神层面消费诉求的日益攀升 , 灵活多变的大屏观影更是成为当下的主流趋势 。 早有专利布局、硬核科技支撑的峰米科技在此背景下推出了一系列高科技产品 。 5月25日 , 峰米科技举行了战略暨新品线上发布会 , 其第一款软件系统“FengOS”正式上线 , 是自主研发的智能影音操作系统 , 旨在构建智能大屏新生态 。 “FengOS”系统不限峰米硬件产品使用 , 而是致力打造成为一个自建、独立的大屏运营生态 。 从中可以看到峰米科技对外布局、面向全行业开放合作的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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