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树下V上市公司董监高不保证年报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
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在重新审计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 审计意见类型发生变化的原因 。
4、请你公司尽快回复我部前期向你公司发出的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 237 号、第 250 号函件 , 并及时对外披露 。
5、其他应说明事项 。
截至目前 , 兆新股份尚未回复交易所的关注函 。
【梧桐树下V上市公司董监高不保证年报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能说 , 上市公司不懂法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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