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财经助贷合规扫除一大障碍,解读互联网贷款新规:消费贷单户授信不超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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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 银保监会公布最新版的《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
在近期披露的《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规章立法工作计划》里 , 《办法》被列为头号任务 , 因此其落地指日可待 。
这将是一部影响深远的互联网贷款基本法 , 而不是仅仅关乎助贷监管 。
《办法》尊重了历史现状 , 继往开来 , 正式打开了互联网贷款的大门 , 与前些年的移动支付监管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
不管之于金融数字化 , 还是零售金融 , 《办法》的出台 , 都将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
与过往的征求意见稿相比 , 《办法》相对宽松 , 删去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指标 , 以原则导向为主 , 将更多权限交给商业银行 , 同时保留了采取强力干预的政策空间 , 可谓“胡萝卜加大棒” 。
整体上 , 《办法》释放出了更多的监管善意 ,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疫情助推的结果 。
2020年以来 , 新冠疫情来袭 , 互联网贷款——“无接触贷款”迎来跨越式发展契机 , 并在抗疫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 给监管部门开大口子奠定了基础 。
可以预期的是 , 随着《办法》落地 , 互联网零售贷款将进一步成为主流 , 不仅利好蚂蚁金服、腾讯金融等新金融巨头 , 还给金融科技toB服务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
在本文中 , 新金融琅琊榜尝试做一些解读 , 初步拎出10大要点 , 仅供参考 。
适用对象:互联网消费贷与互联网经营贷
《办法》所称的互联网贷款 , 对应的是“用于消费、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 同时强调“小额、短期” , 因而基本等同于我们所说的互联网零售贷款 , 包括互联网消费贷和互联网经营贷 。
需要指出的是 , 互联网消费贷仅限于个人 , 而互联网经营贷既包括个人贷款 , 又包括企业贷款 。
将消费贷与经营贷合理区分 , 采取差异化监管 , 这是《办法》较以往征求意见稿的重大进步 。
另外 , 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也被纳入《办法》统一监管 , 更加坐实了《办法》作为互联网零售贷款基本法的地位 。
额度上限:消费贷20万 , 经营贷不设限
基于上述定义 , 《办法》在授信额度上进行了区别对待 。
对于互联网消费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 , 《办法》要求授信额度不超过20万元 , 符合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业务的一贯要求 。
对于互联网经营贷 , 《办法》未做额度限制 , 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 按照互联网贷款的区域、行业、品种等 , 确定单户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上限 。
过往的征求意见稿有过30万元的额度限制 , 实际上针对的是个人贷款授信额度 , 也就是把个人经营贷考虑了进去 。 如今通过贷款用途进行差异化管理 , 显然更科学 。
期限要求:消费贷若先息后本 , 不得超1年
对于互联网消费贷 , 除了20万元的额度限制 , 《办法》特别加了一条:到期一次性还本的 , 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
换句话说 , 如果是分期偿还本息的消费贷 , 不做明确的期限要求 , 但是先息后本的消费贷 , 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
在消费金融风险抬头的当下 , 监管层有必要更加审慎 。 毕竟 , 先息后本会将风险暴露时间延后 。
对于互联网经营贷 , 则相对灵活:如果期限超过一年 , 至少每年对该笔贷款对应的授信进行重新评估和审批 。
这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 。 消费贷与经营贷的还款来源截然不同 , 后者来自于经营所得的现金流;鉴于有些行业经营周期较长 , 或者账期比较久 , 一年的期限显然不够 。
地方银行:不搞一刀切 , 松绑互联网银行
在2018年末流传的征求意见稿里 , 银保监会曾要求 , 地方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 主要服务当地客户 , 向外省客户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互联网贷款总余额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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