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教训!岳阳男子醉驾撞上绿化树,受伤致残坐上轮椅,还获拘役+缓刑

【【潇湘晨报】教训!岳阳男子醉驾撞上绿化树,受伤致残坐上轮椅,还获拘役+缓刑】2018 年 12 月 , 湖南岳阳男子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途中撞上绿化树惨酿车祸造成颈骨骨折、脊髓损伤等多处受伤 , 受伤后至今全靠轮椅行动 , 陈某醉驾的行为不仅造成自己残疾 , 更是危害社会安全 。 近日 ,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了这起危险驾驶案 , 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拘役二个月 , 缓刑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8 年 12 月 1 日晚 , 陈某因同学购买新房请吃晚饭 。 于是驾车从岳阳楼区来到平江县城 , 晚饭期间陈某喝了一些白酒 , 吃完晚饭后又在其同学家中喝了洋酒 , 之后又和同学在 KTV 喝了啤酒 。 12 月 2 日 0 时许 , 陈某从 KTV 出来后驾驶小车沿平伍公路往伍市镇方向行驶准备返回岳阳市区 , 当行驶至 S308 线浯口镇四丰村路段时 , 因操作不当 , 小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上道路右侧的水泥路桩和树木 , 造成其本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 路过的群众及时报警 , 救护车到达现场后将陈某送往医院 , 民警在医院提取了陈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验 。 经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鉴定 , 陈某血液中乙醇定性为阳性 , 定量含量为 171.460mg/100m1 。 经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 , 陈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陈某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并造成交通事故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 陈某到案后 , 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 属坦白 , 且自愿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 。 考虑到陈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较好 , 再犯罪的风险小 , 以及其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等客观情况 , 平江法院对其宣告缓刑 。
法官提醒 , 醉驾有风险 , 喝酒须谨慎 , 本案中 , 陈某大量饮酒 , 醉酒驾车 , 一时心存侥幸却酿成车祸 , 教训不可谓不沉痛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艾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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