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河北人,今后干这事,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近年来 , 因井盖缺失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 , 仅2017至2019年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 。 近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 规定盗窃、破坏窨井盖行为可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盗窃破坏窨井盖
可以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长城新媒体】@河北人,今后干这事,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针对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 , 依照刑法等法律规定 , 《意见》对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
· 盗窃、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社会机动车通行道路上的窨井盖 , 足以使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处罚;
· 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公园、广场、社区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 , 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 对于盗窃、破坏以上两种情形以外其他场所的窨井盖的行为 , 明知会造成人员伤亡后果而实施盗窃、破坏行为 , 致人受伤或死亡的 , 依法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擅自移动窨井盖
造成严重后果
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针对涉窨井盖相关犯罪的责任事故类犯罪和伪劣产品类犯罪 , 《意见》也作出了规定:
·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 擅自移动窨井盖或者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 ,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窨井盖 , 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窨井盖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定罪处罚 。
· 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严重不负责任 , 导致人员坠井等事故 ,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 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
来源:央视新闻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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