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名下8套房产离婚时竟严重缩水?背后是他在打小算盘!法院这样判……

杭州日报讯 2010年8月 , 盛夏时节 , 季依依(化名)与王伟(化名)登记结婚 。 王伟是家中独子 , 杭州本地人 , 家庭条件优越 , 其父母名下共登记有8套房产 。 朋友们羡慕不已 , 都说季依依找了个好归宿 。
一年后 , 王伟的母亲何老太去世 , 生前没留下任何遗嘱 。 按继承法规定 , 其与丈夫老王名下的8套房产 , 一半归老王所有 , 另一半就成了何老太的遗产 。
2015年10月 , 父亲老王私下告诉王伟:“你是独子 , 家里的房子以后都是你的 , 要不我们去办个公证 , 你妈留下那些房子我全都放弃 , 归你继承 。 ”就这样 , 父子俩去办理了继承公证 , 变更了房屋产权:8套房产由王伟和其父亲老王各占50%份额 。
然而 , 公证完不久 , 季依依和王伟的感情就出现了危机 , 小夫妻总是争吵不断 , 甚至还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仍有和好可能 , 于是驳回了离婚诉请 。
可也正是因为这场离婚官司 , 夫妻俩彻底心生芥蒂 , 虽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 但两人几乎不再说话了 。 而丈夫王伟呢 , 也没有把心思放在修复夫妻关系上 , 反而开始打起了房子的主意 。
王伟心想:“这8套房子是我父母年轻时打拼来的 , 万一离了婚要分给女方一部分 , 岂不是太亏了!”这样的想法不仅王伟有 , 老王也有 , 于是父子二人又悄悄跑到房管局 , 把8套房中小王的份额从50%“缩水”到1% , 剩余49%的份额全部“赠与”老王 。
一年后 , 季依依因和王伟感情不和再次起诉离婚 , 并要求分割财产 , 这才发现房子产权变更的事 。 于是 , 季依依将王伟父子二人一起告上了法院 , 要求判决王伟的赠与行为无效 , 将产权份额恢复原状 。
【「杭州日报」名下8套房产离婚时竟严重缩水?背后是他在打小算盘!法院这样判……】下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 , 确认王伟的赠与行为无效 , 撤销了王伟和老王对房产权属份额所做的变更 , 恢复产权份额至变更前的比例 。
为何做出上述判决?法官表示关键点有两个:一、王伟对这8套房享有的50%份额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王伟的私自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首先看问题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对于案涉8套房中属于何老太遗产的部分 , 其丈夫老王自愿放弃继承权 , 因此 , 王伟成为上述遗产的唯一继承人 , 而且继承行为发生在其与季依依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所以该部分的份额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至于问题二 ,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本身就有平等的处理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 , 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 , 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 , 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 , 取得一致意见 。
本案中 , 王伟将自己享有的份额私下赠与父亲 , 所涉数额较大 , 既非日常生活需要 , 又没有经过妻子的同意 , 而且赠与行为发生在其与妻子第一次离婚诉讼之后 , 严重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 老王作为王伟的父亲 , 对两人起诉离婚的情况应当是知晓的 , 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接受了赠与 , 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 所以王伟的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 季依依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


    推荐阅读